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路 |
| 股票简称 | 中南重工 | 股票代码 | 00244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辉、周莹、王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碧水庄园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0,208,601 股 变动比例: 10.89% 变动后持股数量: 40,208,60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0.89%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备注:本次交易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周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金
日期:2014年 6 月 3 日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南重工
股票代码: 0024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16层A单元19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常州京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1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 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团泉1号2幢2002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 6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南重工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增持行为的前置条件为中南重工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及证监会的核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资本 | 指 | 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中南重工 | 指 |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大唐辉煌 | 指 | 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中南重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唐辉煌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 交易对方 | 指 | 王辉、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佳禾金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安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文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博大环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莹、王金、刘大文、袁春雨、曹大宽、张志宏、王锦刚、徐丰翼、邹庆东、李梅庆、赵礼颖、唐勇、付敏、方黎、沈小萌、唐国强、陈建斌、袁立章、王姬、战宁、唐曼华、刘正湘、李玉晶、张陈、陈爱萍、刘季、李琼、张辉、刘淑英、冯远征、陈小艺、周雪梅、于丽、周耀杰、柳彬、房书林、张云涛、尚桂强、潘欣等大唐辉煌全部46名股东 |
| 常州京控 | 指 | 常州京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中南重工股权的权益变动行为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资产购买协议》 | 指 | 中南重工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辉、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之资产购买协议》 |
| 《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中南重工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辉、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之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指 | 中南重工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辉、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中南重工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辉、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京控之股份认购协议》 |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植资本
| 公司名称 | 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110105013869583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16层A单元1901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16层A单元1901 |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3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1年5月9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天宇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二)常州京控
| 公司名称 | 常州京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20402000187004 |
| 住所 | 天宁区北塘河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1601 |
| 通讯地址 | 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1601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4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天宇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三)嘉诚资本
| 公司名称 | 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110000013066947 |
| 住所 | 北京市怀柔区团泉1号2幢2002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团泉1号2幢2002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0年7月21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颖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财务基础及未来发展,出于财务投资目的,中植资本与中南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南集团以8.56元/股的价格向中植资本转让中南重工1,751.55万股股份(中南重工实施2013年度分红派息后,调整为8.53元/股)。
同时,中南重工与大唐辉煌全体股东,即王辉、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佳禾金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安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文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博大环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莹、王金、刘大文、袁春雨、曹大宽、张志宏、王锦刚、徐丰翼、邹庆东、李梅庆、赵礼颖、唐勇、付敏、方黎、沈小萌、唐国强、陈建斌、袁立章、王姬、战宁、唐曼华、刘正湘、李玉晶、张陈、陈爱萍、刘季、李琼、张辉、刘淑英、冯远征、陈小艺、周雪梅、于丽、周耀杰、柳彬、房书林、张云涛、尚桂强、潘欣等46名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南重工通过向中植资本等46名交易对方以8.53元/股,定向发行96,854,886 股公司股份并支付现金17,382.79万元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大唐辉煌100%的股权,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资本持有大唐辉煌25.34%股权,向其发行股份数为29,701,87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嘉诚资本持有大唐辉煌5.13%股权,向其发行股份数为6,017,772股。同时,上市公司向常州京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其发行股份数不超过20,378,412股。待交易完成同时中南集团向中植资本股份转让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资本、常州京控和嘉诚资本将分别持有中南重工12.78%、5.52%和1.63%,合计持有中南重工19.93%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以上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意向。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资本以其持有的大唐辉煌25.34%股权认购本次中南重工定向发行股份,嘉诚资本以其持有的大唐辉煌5.13%股权认购本次中南重工定向发行股份,常州京控以17,382.79万元认购本次中南重工定向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中南集团向中植资本转让1,751.55万股中南重工股份。
二、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本次交易拟收购大唐辉煌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主要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两部分组成。本次配套融资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中南重工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大唐辉煌100%的股权。为维护公司及其股东权益,公司与王辉等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部46名股东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分别于2014年3月14日和2014年5月**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大唐辉煌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特定对象王辉等40名自然人以及佳禾金辉、杭州安泰、杭州文广、博大环球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大唐辉煌69.53%的股权,其中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5%,总计现金17,382.79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总计61,135,240股。
2、拟向特定对象中植资本、嘉诚资本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大唐辉煌30.47%的股权,总计35,719,646股。
(二)配套融资
1、拟向常州京控发行股份20,378,412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382.79万元,用于收购王辉等40名自然人以及佳禾金辉、杭州安泰、杭州文广、博大环球持有大唐辉煌股份的25%。
2、中南重工向大唐辉煌全部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募集为前提,如配套融资未能实施,中南重工将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现金。
三、本次股份转让方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集团已与中植资本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核准后,中南集团计划向中植资本转让1,751.55万股中南重工股份,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同时完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南重工没有拥有权益的股份,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常州京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北京嘉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 中南重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资本、嘉诚资本及王辉等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中南重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京控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四)中南集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资本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五)中南重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中植资本和嘉诚资本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二、本报告书文本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中南重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路 |
| 股票简称 | 中南重工 | 股票代码 | 00244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16层A单元19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 常州京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住所 | 天宁区北塘河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16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 | 北京嘉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住所 | 北京市怀柔区团泉1号2幢2002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73,613,558 股 变动比例: 19.93% 变动后持股数量: 73,613,55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9.9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备注: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为中南重工股东大会批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证监会核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常州京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北京嘉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4年 6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