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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4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6月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按期偿还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92,729,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6月5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68元。

      董事刘山、鲍丽洁、李万乐、冯全玉属于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4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盛”)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按期偿还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公司及唐山荣盛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唐山荣盛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汇通路220号;

      法定代表人:尚中卫;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日;

      注册资本:伍千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酒店投资、经营与管理;房屋及设备租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唐山荣盛资产总额498,623.94万元,负债总额477,298.68万元,资产负债率95.72%,净资产21,325.26万元,营业收入61,442.90万元,净利润2,414.6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转让公司所持有唐山荣盛不超过15亿元的应收债权,公司将获得不超过15亿元的资金。公司为债务人唐山荣盛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履行日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日期,即不超过48个月。如主合同对本次担保履行期限进行变更,以双方变更后的担保合同履行期限为准,公司承诺对唐山荣盛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唐山荣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通过为唐山荣盛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唐山荣盛的发展。董事会认为,随着其相关业务的不断推进,唐山荣盛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借款。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32,75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67%,上述担保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4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时,行权价格要进行调整。鉴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09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将上述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2010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该修订稿业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四)2010年7月28日,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由于2009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调整为4,800万份和11.99元/股;

      (五)2010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0年8月6日;

      (六)2010年12 月16 日,公司按照规定完成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11.99元/股;

      (七)2011年6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9.15元/股;

      (八)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授予65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股份841.31万股。经2010年分派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4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9.15元/股。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条件;

      (九)2012年6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十)2012年7月7日,公司发布《200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行权登记已完成,64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共行权811.97万股。行权股份于2012年7月10日到达激励对象股票账户。至此,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办理完毕;

      (十一)2012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予63名激励对象1,054.31万份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第二期行权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条件;

      (十二)2013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8.88元/股。截止2013年7月11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行权工作完成,63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共计1,054.31万股。至此,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办理完毕;

      (十三)2013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61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6,362,910股,决定采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综合服务系统”以自主行权方式开展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工作。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核查的议案》,对公司第三期行权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条件。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92,729,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6月5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88-0.20=8.68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申请实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4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蚌埠荣盛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3.登记及联系地址: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1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 刘华 张龙兵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蚌埠荣盛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偿付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Ο一四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14年6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4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阿尔卡迪亚·未来城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过对河北省廊坊市新兴产业示范区的长期实地考察研究,经友好协商,近日,公司(或简称“丙方”)与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阿尔卡迪亚?未来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示范区总体发展战略,甲乙双方引进公司对示范区内规划的滨湖综合商住片区进行投资开发。公司拟在示范区内打造以体验式高科技生活广场为主要业态的商业综合体和滨水园林绿色生态人居环境,成为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内出现的首批高端产业生态新城。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许春声,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码头镇第十二中学。

      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滨,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新兴产业示范区第十二中学。

      公司与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阿尔卡迪亚?未来城项目(暂定名)

      (二)项目合作内容:

      丙方负责项目方案的开发,拟将该项目开发为融合大型中心园林式人工湖及水系、体验式生活商业综合体、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养生机构、图书馆等生活及公共服务配套于一体的滨水、园林、绿色的生态居住组团。

      甲、乙双方负责项目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及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土地熟化、征地拆迁、青苗树木迁伐、指标获取和土地挂牌等手续办理工作,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范围:该项目位于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综合商住片区内的连片区域。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首期1000亩(含商业综合体用地),二期1000亩及以后远景各期约1000亩。

      (四)项目规划:丙方在甲、乙双方指导下负责完成项目地块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该项目土地设计的开发计划和规划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分期挂牌出让。丙方依法参与项目地块的竞买。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通过签署上述协议,将进一步拓宽公司在廊坊区域的项目布局,增加公司在环北京区域市场的土地储备数量,顺应了京津冀一体化的趋势,为公司未来在上述区域更好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四、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目标地块的取得尚须履行招拍挂程序,土地的取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