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4-011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26日
●股权登记日:A股2014年6月17日,B股2014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6月4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国际会议中心5楼长江厅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关联交易]
8、审议《关于为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10、审议《关于豁免6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清理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11、审议《关于变更控股股东有关新路达华联吉买盛店注销和上海新路达吉买盛长青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12、审议《关于变更控股股东有关解决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上述第1项、第3-12项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7项、第10至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2014年6月20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17日)。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电话: 021-52383307)。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地铁二号线江苏路4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 路可达。
3、登记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9:00—16: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联系地址:上海南京东路800号新一百大厦13楼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电话 :021-63223344
3、传 真 :021-63603298
4、邮政编码 :200001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企业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 |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 |||
7 |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关联交易] | |||
8 | 《关于为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担保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 |||
10 | 《关于豁免6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清理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 |||
11 | 《关于变更控股股东有关新路达华联吉买盛店注销和上海新路达吉买盛长青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 |||
12 | 《关于变更控股股东有关解决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说明如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827 | 友谊投票 | 12 | A股股东 |
938923 | 友谊投票 | 12 | B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 | 4.00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关联交易] | 7.00 |
8 | 《关于为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担保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 9.00 |
10 | 《关于豁免6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清理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 10.00 |
11 | 《关于变更控股股东有关新路达华联吉买盛店注销和上海新路达吉买盛长青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 11.00 |
12 | 《关于变更控股股东有关解决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交易] | 12.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82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2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2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2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2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