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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份销售情况、6-7月份推盘安排
    及获取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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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5月份销售情况、6-7月份推盘安排
    及获取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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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5月份销售情况、6-7月份推盘安排
    及获取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201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5月份销售情况、6-7月份推盘安排

      及获取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5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21.2万平方米,签约金额26.2亿元;

      2014年1-5月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面积95.6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金额126.6亿元。

      2014年6-7月有新推或加推盘计划的项目包括:深圳朗悦、广州荔湖城、佛山珑悦、东莞湖山大境、北京朗悦、北京格林云墅、北京西山艺境、天津艺境、烟台格林世界、上海自在城、上海松江艺境、南京湖城艺境、扬州艺境、扬州酩悦、绍兴自在城、杭州格林格林、杭州申花里、金华格林春晓、宁波新外滩1号、武汉自在城、武汉格林东郡、沈阳锦城、沈阳艺境、沈阳滨河左岸、沈阳铂悦、大连艺境、大连檀溪。

      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推盘计划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调整,因此以上相关统计数据和推盘安排仅供投资者参考。

      公司近期新增加的地块情况如下:

      杭州金渡北路项目,该项目位于余杭区金渡北路北侧,东至古墩路、南至金渡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项目占地25,13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4.0,计容建筑面积100,556平方米。地块用途为商业、商务兼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用地使用年限40年。该项目由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获得并拥有100%的权益,须支付土地成本30,198万元。

      沈阳市宝马西项目(东望街西-2地块),该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二到三环之间,东至60米规划路(东望街)西侧道路红线及规定用地界线、南至规定用地界线、西至22米规划道路东侧道路红线、北至22米规划路南侧道路红线。项目总占地面积104,375.6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0,939.13平方米。地块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其中居住使用年限70年,商业使用年限40年。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的权益,需支付土地出让金60,016万元。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7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3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稳盛为上海稳裕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稳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稳盛”)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稳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稳裕”)在嘉兴发起设立了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并拟投资于公司某住宅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为满足该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需要,由天津稳盛为上海稳裕全面履行与该基金投资项目有关的交易文件(以下简称“交易文件”)项下的该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义务向该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考虑到交易文件将由上海稳裕及天津稳盛的同一管理团队实际操作并执行,上海稳裕不履行交易文件而导致天津稳盛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性极小,为此,天津稳盛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稳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5日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6楼D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513,258.85元,总资产为29,391,751.67元,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27,394,566.67元。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上海稳裕与该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达成的有限合伙协议中约定了上海稳裕作为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所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在约定期限内将合伙企业的实收出资按约定方式投资到项目上,以及不履行约定所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为保证交易文件的履行符合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由天津稳盛向该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具担保函,为上海稳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稳盛为上海稳裕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投资人能够向该基金投资,并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该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5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70.94亿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4.3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5.8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05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