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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4-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13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6亿元额度可滚存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3-073)。

    2014年2月14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和中国银行杭州冠盛支行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将在不超过董事会授权的60,000万元总额度内根据收益率情况在已签约银行中择优选择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与银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框架协议的公告》(2014-006)。

    2014年5月14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4年5月15日,到期日为2014年6月16日,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本存款产品”)

    1、基本条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伍仟万元

    1.3预期年收益率:4.91%

    1.4成立日:2014年5月15日

    1.5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1.6到期日:2014年6月16日

    1.7收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1.8税收条款: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绍兴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本次使用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6%。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序号签约方购买额度

    (万元)

    产品类型投资期限预计年化收益率资金类型
    起始

    日期

    到期

    日期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15000.00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2013-12-172014-01-185.50%自有资金
    2中国银行杭州冠盛支行5000.00保证收益型2013-12-192014-01-024.60%自有资金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泰支行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3-12-262014-1-25.50%自有资金
    4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1-212014-02-246.33%自有资金
    5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2-272014-03-315.83%自有资金
    6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0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4-092014-05-125.30%自有资金
    7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5-152014-06-164.91%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70,000万元(含本次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资金5,0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绍兴银行上虞支行无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30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14年第2-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44亿元、4.53 亿元和3.4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42)。

    2014年6月5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7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8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6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6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7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4年6月6日,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0日。

    1、基本条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壹亿陆仟柒佰万元

    1.3预期年收益率:5.40%

    1.4成立日:2014年6月6日

    1.5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1.6到期日:2014年12月30日

    1.7收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满后,本金与收益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支付。

    1.8税收条款: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绍兴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签订协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8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4年6月6日,到期日为2014年6月30日。

    1、基本条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壹亿陆仟捌佰万元

    1.3预期年收益率:5.05%

    1.4成立日:2014年6月6日

    1.5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1.6到期日:2014年6月30日

    1.7收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到期后支付。

    1.8税收条款: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农业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4年6月9日,到期日为2014年6月27日。

    1、基本条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贰亿元

    1.3预期年收益率:5.00%

    1.4成立日:2014年6月9日

    1.5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1.6到期日:2014年6月27日

    1.7收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到期后支付。

    1.8税收条款: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交通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签订协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4年6月10日,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0日。

    1、基本条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壹亿贰仟万元

    1.3预期年收益率:5.40%

    1.4成立日:2014年6月10日

    1.5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1.6到期日:2014年12月30日

    1.7收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到期后支付。

    1.8税收条款: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交通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本次使用65,5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13%。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序号签约方购买额度

    (万元)

    产品类型投资期限预计年化收益率资金类型
    起始

    日期

    到期

    日期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15000.00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2013-12-172014-01-185.50%自有资金
    2中国银行杭州冠盛支行5000.00保证收益型2013-12-192014-01-024.60%自有资金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泰支行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3-12-262014-01-025.50%自有资金
    4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1-212014-02-246.33%自有资金
    5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2-272014-03-315.83%自有资金
    6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0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4-092014-05-125.30%自有资金
    7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5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5-152014-06-164.91%自有资金
    8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67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4-06-062014-12-305.40%募集资金
    9中国农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16800.00保本保收益型2014-06-062014-06-305.05%募集资金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20000.00保证收益型2014-06-092014-06-275.00%募集资金
    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12000.00保证收益型2014-06-102014-12-305.40%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7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资金5,000万元;累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65,500万元(含本次65,50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资金65,5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绍兴银行上虞支行、中国农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无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2、中国农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