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情请见2014年3月29日、201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2014-023)。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6月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乙方”)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元整)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产品成立日及开放时间:2013年5月24日,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5、投资期限:90天
6、理财产品投资方向: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7、投资收益支付:
7.1 本产品为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7.2 产品收益率:4.80%/年
8、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9、风险提示
9.1 信用风险:
9.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9.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9.3 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9.4 流动性风险:甲方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9.5 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9.6 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9.7 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9.8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0、应对措施
10.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10.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10.3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10.4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0元。
2、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第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自有资金壹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3年6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4号44期保本型(公司客户)。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32期。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6。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58期保本型(公司客户)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自有资金贰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3年9月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玖仟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祥龙计划第三期产品2(半月盈)。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8日巨潮资讯网及2013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7。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2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玖仟万元购买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祥龙计划第三期产品2(半月盈)。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3。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柒仟万元。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7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9。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购买“2013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十三期产品12”。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1。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08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购买“2014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十六期产品1”。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该产品已到期。
14、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09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
15、公司于2014年4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40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70天),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及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其中,“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40天)”的理财产品已到期。
16、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伍仟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2号”。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肆仟万元,自有资金壹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4年5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五、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