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4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4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共有15人,因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锦泰期货67.57%的股权,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锦泰期货20.41%的股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锦泰期货2.27%的股权,因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徐祖坚、王树华、浦宝英三位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蔡标董事,以及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沈坤荣独立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共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华泰证券放弃收购江苏国信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锦泰期货股权;
2、江苏国信变更原有承诺,重新出具相关承诺,豁免其锦泰期货事项。
江苏国信原有承诺为:
江苏国信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华泰证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江苏国信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华泰证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江苏国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华泰证券。
江苏国信拟将原有承诺变更为:
江苏国信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华泰证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锦泰期货公司除外)。凡江苏国信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华泰证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江苏国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华泰证券(锦泰期货公司除外)。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中,因沈坤荣独立董事在锦泰期货有限公司股东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应回避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其他四位独立董事对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4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4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共有9人,因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锦泰期货67.57%的股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锦泰期货2.27%的股权,因此,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高旭监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宋卫斌监事应回避表决,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监事共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鉴于华泰长城期货与锦泰期货虽存在同业竞争,但不构成对华泰证券经营发展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影响,同时,目前江苏国信在履行原有承诺过程中确实存在困难。华泰证券放弃收购江苏国信所持锦泰期货股权,并由江苏国信重新出具相关承诺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华泰证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2、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4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8日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洪武路26号天丰大酒店五楼丰硕厅。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融资融券投资者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向公司提供本通知所列会议参会文件,并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参加网络投票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2014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董事会公告和监事会公告于2014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大会的审议事项是:
议案编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
1 | 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 | 否 |
以上会议资料将于2014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止2014年6月18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704室。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704室
邮政编码:210002
联系电话:(025)83290510 83290511
传真号码:(025)84579938
联系人:杨玉如 蒋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6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投票日期:2014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88688 | 华证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江苏国信与华泰证券期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 | 1.00或者99.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8日A股收市后,持有我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68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或“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688 | 买入 | 1.00元或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688 | 买入 | 1.00元或99.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688 | 买入 | 1.00元或99.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股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