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4-029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新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0日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4,587,89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4.72 |
(三)、大会主持及表决方式
1、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克一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八人,出席五人, 独立董事李良智、董事万义辉、李钢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三人,出席二人,监事杨麟顺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康乐平先生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若先生、罗小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三个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增补胡江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14,587,89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4,587,89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4,587,89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罗小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