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4-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4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16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及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