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3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4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4年6月9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7人, 其中现场出席4人,通讯方式参加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成都东易家居装饰设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3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9 日上午 1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3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10,1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0,348,355.7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为460,348,355.76元,扣除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105,372,036.35元及其他已支付金额后,截至2014年5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51,561,679.89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存放银行名称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已支付金额 | 截至2014年5月25日账户余额 |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 | 交通银行东大桥支行 | 300,730,684.17 | 404,262.34 | 43,148,248.32 | 257,986,698.19 |
“速美”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 | 江苏银行德胜支行 | 104,483,379.77 | 114,423.08 | 25,692,430.93 | 78,936,371.9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银行东大桥路支行 | 55,134,291.82 | 52,593.56 | 40,548,275.60 | 14,638,609.78 |
合计 | 460,348,355.76 | 602,278.98 | 109,388,954.85 | 351,561,679.89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已制定的投资计划,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及子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授权事宜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需出具相关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还尚需提交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作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表示无异议。
2、东易日盛目前现金流充裕,自有资金较多,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表示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3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在公司共好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的时间: 2014年6月26日下午14:30。
2、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20层共好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6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会人员
1、截止于2014年6月1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但需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20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4年6月20日下午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会议联系人:孙海龙先生
联系电话:010-58637710传真:010-58636921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议案二 | 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
说明:
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