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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2014-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4-021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390 公告编号:临2014-02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4年6月9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56.1%的股份)的《关于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推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中铁工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等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调整,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选举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选举李长进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 选举姚桂清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 选举戴和根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4) 选举郭培章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5) 选举闻宝满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6) 选举郑清智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 选举魏伟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0. 以特别决议审议《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以普通决议审议《关于推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

    (1) 选举刘成军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陈文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新增临时提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告附件一。

    调整后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公告附件二和附件三。由于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所以新增的临时议案也需进行网络投票,具体网络投票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三中的说明。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登记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三、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完整的股东大会提案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1选举李长进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02选举姚桂清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03选举戴和根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04选举郭培章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05选举闻宝满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06选举郑清智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07选举魏伟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0审议《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推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
    11.01选举刘成军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1.02选举陈文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推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于2014年6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56.1%的股份)提交的《关于推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提名刘成军先生、陈文鑫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人选,候选人简历如下:

    刘成军先生,50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设计部部长、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设计咨询分公司总经理,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铁道部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处总监、技术负责人,铁道部中铁建设投资公司工程总监,中铁工内昆铁路指挥部工程部部长,中铁工设计部副部长等职务,2001年6月至2008年1月任中铁工设计部部长,200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设计部部长。2001年12月至今任设计咨询分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代表、副董事长,2007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12月至今任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先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建筑结构专业并取得西南交大铁道工程专业工程硕士。

    陈文鑫先生,50岁,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历任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协理,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秘书科长,2004年1月至2008年1月历任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兼任中铁工德商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产权代表管理处处长,2010年12月至今任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先生毕业于铁道部郑州人民警察学校并取得安徽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1选举李长进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02选举姚桂清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03选举戴和根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04选举郭培章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05选举闻宝满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06选举郑清智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07选举魏伟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特别决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11审议《关于推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   
    11.01选举刘成军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1.02选举陈文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总提案数:1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390中铁投票18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8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8项议案99.00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办法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00
    2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0
    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00
    4审议《关于<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00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00
    6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00
    7审议《关于聘用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7.00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8.00
    9审议《关于选举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9.00

    9.01选举李长进为本公司执行董事9.01
    9.02选举姚桂清为本公司执行董事9.02
    9.03选举戴和根为本公司执行董事9.03
    9.04选举郭培章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9.04
    9.05选举闻宝满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9.05
    9.06选举郑清智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9.06
    9.07选举魏伟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9.07
    10审议《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0
    11审议《关于推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11
    11.01选举刘成军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11.01
    11.02选举陈文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11.02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6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1390)的某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90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90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90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90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