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4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08宝钢债”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4年6月17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4年6月18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4年6月20日
●摘牌日:2014年6月20日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6月20日发行的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宝钢债”、“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6月20日支付2013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19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本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08宝钢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8宝钢债;
3.债券代码:126016;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0亿元;
5.债券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6年;
6.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0.80%;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8.债券起息日:2008年6月20日;
9.债券付息日:2009年至2014年间每年的6月20日(节假日顺延);
10.债券兑付日:2014年6月20日;
11.债券上市时间和地点:2008年7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交易;
12.债券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和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08宝钢债”的具体情况,请查阅2008年6月18日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计算起始日为公司债券发行日(即2008年6月20日),票面利率为0.80%。本次兑付每手“08宝钢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兑息人民币8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即每手“08宝钢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兑付人民币1008元(含税,含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合计兑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0.80亿元(含税),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0.8亿元。
三、兑付债券登记日及兑付日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4年6月17日;
2.债券停牌起始日:2014年6月18日;
3.兑付资金发放日:2014年6月20日;
4.摘牌日:2014年6月20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2014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宝钢债”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1.本公司将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的本息兑付。本公司将在本期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次兑付的本金及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及QFII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收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取得的本公司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再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代扣税款返还本公司后,由本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邮编:201999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20262327
传真:021-2026234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3楼
邮编:20012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006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