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  
    2014年6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6月9日下午15:30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8日15:00时至2014年6月9日15:00时(北京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99,446,43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1.69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8,27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孔令江、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王建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文中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倪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宋东升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董事候选人侯伟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候选人黄儒卿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1-13项提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共计2,699,614,714票。其中:议案一有效表决票共计2,696,347,594票,占有表决权票数的99.88%,无效表决票3,581,642票,占有表决权票数的0.12%。1-13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股数同意

    比例

    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宋东升2,696,347,59499.88%00%00%
    向东2,696,347,59499.88%00%00%
    陆伟2,696,347,59499.88%00%00%
    侯伟2,696,347,59499.88%00%00%
    王建军2,696,347,59499.88%00%00%
    韩士发2,696,347,59499.88%00%00%
    康敬成2,696,347,59499.88%00%00%
    杜中国00%00%00%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张文中2,699,076,39499.98%00% 538,3200.02%
    吾满江·艾力2,699,076,39499.98%00% 538,3200.02%
    张伟民2,699,076,39499.98%00% 538,3200.02%
    胡本源2,699,076,394 99.98% 0% 538,3200.02%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股数同意

    比例

    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任齐民2,699,076,39499.98%00%538,3200.02%
    王涛2,697,656,09499.93%1,420,3000.05%538,3200.02%
    杨琳2,697,656,09499.93%1,420,3000.05%538,3200.02%
            
    4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5关于公司与酒泉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煤炭分质转化利用项目的议案

    2,699,076,39499.98% 0% 538,320  0.02%
    6关于公司在2014年度融资计划

    内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2,699,076,39499.98% 0%  538,320 0.02%
    7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2,699,076,39499.98% 0% 538,320 0.02%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 
    8.1发行方式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2发行优先股的种类2,699,076,394 99.98% 0% 538,3200.02%
    8.3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及认购方式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5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2,699,076,394 99.98%  00% 538,320  0.02%
    8.6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2,699,076,394 99.98%  0%538,320  0.02%
    8.7募集资金用途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8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9回购条款2,699,076,394  99.98% 00% 538,320  0.02%
    8.10表决权的限制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11表决权的恢复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8.12清算顺序及清算方法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13本次优先股发行后转让的安排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8.14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2,699,076,394 99.98% 0% 538,320  0.02%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2,699,076,394 99.98%0 0% 538,3200.02%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699,076,394 99.98%0 0% 538,3200.02%
    1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697,656,09499.93%0 0%1,958,620 0.07%
    1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699,076,394 99.98%0 0% 538,3200.02%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2,699,076,394 99.98%0 0% 538,3200.02% 是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及其十四个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云栋、周旦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6月9日下午17: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侯伟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文中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出席会议。

    (五)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宋东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宋东升、吾满江·艾力、张文中、向东、侯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宋东升为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张文中、吾满江·艾力、胡本源、宋东升、王建军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文中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胡本源、张文中、张伟民、陆伟、康敬成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本源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张文中、吾满江·艾力、胡本源、陆伟、韩士发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文中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宋东升、向东、陆伟、任齐民、张伟民为第六届董事会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宋东升为主任委员。内部问责委员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陆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建军先生、韩士发先生、倪娟女士、杜中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杜中国先生同时兼任运营总监职务,马晓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王建军 男,196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韩士发 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广汇哈密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倪娟 女,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秘书、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运营部部长、副部长、企业文化工作部部长、按揭部副部长。

    杜中国 男,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运营总监。曾任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屯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晓燕 女,197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部部长。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倪娟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杨雪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积极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1)张文中: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2)吾满江·艾力: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3)张伟民: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4)胡本源: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2、董事:

    (1)康敬成:2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3、说明:

    (1)董事年度津贴标准每届审定一次,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

    (2)董事年度津贴每年分四次发放,分别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即按季度发放;

    (3)在控股股东单位和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待遇;

    (4)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宋东升先生提议,推荐陆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陆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陆伟先生提议,推荐王建军先生、韩士发先生、倪娟女士、杜中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杜中国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运营总监职务,马晓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建军先生、韩士发先生、倪娟女士、杜中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杜中国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运营总监职务,马晓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宋东升先生提议,推荐倪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倪娟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6月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继续聘任倪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均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6月9日下午18:3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 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任齐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联系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王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联系人,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建立与公司能源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监事的监督职能,公司监事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薪资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资

    1、基本年薪

    (1)监事会主席:基本年薪56.1万元/年,每年分12个月发放;

    备注:在控股股东单位或所属产业单位任职的,基本年薪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2)监事、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2、绩效年薪标准

    (1)监事会主席:

    ①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系数: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为1;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为0.7。

    其中: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在所属产业任职的按产业单位的目标责任书绩效兑现结果执行,在股份公司任职的,按股份公司目标责任书绩效兑现结果执行。

    ②绩效年薪兑现及发放按照公司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兑现流程及规定执行。

    (2)监事、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所在岗位的绩效标准执行。

    (3)在控股股东单位及下属公司任职的监事无监事津贴。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