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4-02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概述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的通知,两位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于2013年8月15日,上述两位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9,200,000股和76,800,000股质押给渤海信托,用于对渤海信托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内容详见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38号公告。
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于2014年6月10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其中实际控制人杨建忠解除质押股份17,500,000股,实际控制人杨建国解除质押股份17,500,0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亦出具了《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的书面文件。
截至2014年6月11日,实际控制人杨建忠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9,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5%;本次办理解除质押股份17,500,000股,占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2.1%,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82%;本次质押解除后,本人仍处于质押的股份有61,700,000股,占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7.9%,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43%。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6,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 %;本次办理解除质押股份17,500,000股,占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2.79%,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82%;本次质押解除后,本人仍处于质押的股份有59,300,000股,占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7.21%,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18%。
二、备查文件
1、《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