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6月6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 ]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35号《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
依据石家庄市整体城市规划,石家庄市政府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河北三元”)四宗土地进行收储。董事会同意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河北三元的四宗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为人民币4.61亿元,并同意河北三元根据具体情况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本次收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36号《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4-037号《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第一百六十二条原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同时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确定可分配利润时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并遵循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有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相适应的现金分红政策。”
现拟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同时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有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相适应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依据石家庄市整体城市规划,石家庄市政府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河北三元”)四宗土地进行收储。2014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同意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河北三元的四宗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为人民币4.61亿元,并同意河北三元根据具体情况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本次收储相关事宜。
2、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兰格
住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8-1号
举办单位: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开办资金:5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市区内土地收购储备、土地一级开发、储备土地的前期整理与开发、地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咨询工作
2、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历俊
住所: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69号
注册资本:87972.5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农产品收购(粮食除外);机械设备销售,维修,租赁;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包装产品的加工和销售;饮料(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乳制品【(液体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调制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干湿法复合工艺)、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婴幼儿配方谷粉)生产、销售等。
河北三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收储土地为河北三元的四宗土地,土地位置及面积情况如下:
(1)河北三元乳品二厂
-土地坐落: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6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新华国用(2009)第00182号
-使用权面积(收购面积):54954.5平方米
(2)河北三元乳品三厂
-土地坐落: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新华国用(2009)第00172号
-使用权面积(收购面积):31013.4平方米
(3)河北三元乳品六厂
-土地坐落: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5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新华国用(2009)第00027号
-使用权面积(收购面积):47748.7平方米
(4)河北三元包装装潢厂
-土地坐落: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35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新华国用(2009)第00173号
-使用权面积(收购面积):16973.4平方米
2、类别:固定资产。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1、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河北三元的四宗土地,土地位置及面积情况详见“三、1”。
2、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河北三元四宗土地实施一揽子收储、一揽子补偿。补偿金额参照石家庄市企业搬迁政策计算办法和土地规划用途的市场价格评估测算,总款项为人民币4.61亿元。
3、付款时间
2014年9月30日前支付土地补偿金12000万元;2015年9月30日前支付土地补偿金221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土地补偿金10000万元;待四宗土地全部交付后,将剩余尾款2000万元一次性付清。
五、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系石家庄市整体城市规划要求,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事项将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影响公司当年损益。该事项尚需获得有权机关审批/备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5.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6.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2014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于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3、 报名参会登记时间: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9:00-11:30,13:00-16:00
4、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邮编:100076
电话:010-56306020 传真:010-56306668转6020
联系人:孙羽
五、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 |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总议案数:2,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的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429 | 三元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投票代码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 | 2.00 |
(三)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A 股收市后,公司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2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2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29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2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