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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26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要求,公司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详见2014年2月14日本公司发布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现就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再融资相关的,对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东华实业)承诺在现有项目竣工结算后,将不在东华实业经营区域从事与东华实业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在东华实业经营区域获得好的投资机会,东华实业享有优先经营权。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条件具备后,将通过收购、定向增发等方式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相关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就上述承诺事项,鉴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做出承诺时的市场条件尚无法准确判断资产注入的时间点,因此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条件具备后,进行相关的资产注入事宜。目前由于市场条件的允许,公司已经启动了收购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优质房地产资产的计划。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向粤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淮南中峰、广州新意、城启集团、广州建豪、广州恒发、广州豪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房地产业务经营性资产。同时东华实业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鉴于上述情况,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就此承诺事项明确期限并补充承诺如下: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相关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未能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实施完成此项承诺事项,则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将计划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将其下属房地产资产全权委托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由东华实业收取经营管理费用。

      二、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还将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置换、购买等方式,分步骤分阶段的将下属房地产资产整合进入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27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性推进尚需对标的资产完成一系列包括审计、评估、盈利预测、标的资产所需的报批文件取得等在内的工作。

      2、公司于2013年12月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第八章“风险因素”中,对本次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作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尚未明确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4、本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网站、报刊为准。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 月26 日公告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每隔30日发布进展公告。并已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和审计的基准日期调整至2014年2月28日,与各中介机构签定了关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作协议及保密协议,同时也与交易对手方签定了关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框架协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守法经营证明已全部取得,涉及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政府审批、担保权人关于标的资产转让的同意函等文件也已基本取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也已即将完成,其他与交易对手方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文件,各个中介机构的相关报告预计将在近期准备完善。

      截止目前暂时未发现存在任何确定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造成障碍的潜在因素。按照目前进度,公司预计于6月24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议案。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