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具体如下:
■
3、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具体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本单位(个人)对会议议案《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是:赞成( );反对( );弃权( )。(附注)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符号为√,请在相应括号内填写。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ST中纺 编号:临2014-03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中纺B
关于举行股权分置改革
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纺机”或“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流通A股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对中纺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中纺机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受潜在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拟就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宜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网上路演)。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二、网站:www.cnstock.com
三、主要出席人员:中纺机相关人员、非流通股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潜在非流通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四、咨询电话:021-65432970-512
五、传真:021-65455130
热忱欢迎中纺机流通A股股东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交流会,通过有效沟通,增进了解,共同推进中纺机的股权分置改革!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ST中纺 编号:临2014-03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中纺B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B股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37次会议和第138次会议已于2014年6月10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具体决议请参见公司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B股股票自2014年6月12日起复牌。公司A股股票将根据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最晚于2014年6月24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ST中纺 编号:临2014-04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中纺B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138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138次董事会于2014年6月10日在公司33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董事雷小华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钱建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富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及其指定的主体上海中纺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机机械”,太平洋公司与中纺机机械以下合称“收购方”)出售除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环保”)84.6%股权外的所有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董事会经审慎判断后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太平洋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公司拟向收购方出售除东浩环保84.6%股权外的所有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其中拟出售资产中属非经营性质的部分(具体范围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0130号《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出售)部分资产和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报告》所记载的范围为准,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产”)出售给太平洋公司,拟出售资产中属经营性质的部分(具体范围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0119号《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出售)部分资产和负债(经营性资产)评估报告》所记载的范围为准,以下简称“经营性资产”)出售给中纺机机械,主要方案如下:
1、交易价格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0130号《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出售)部分资产和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2月28日,非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值为117,171,488.16元。据此,经收购方与本公司协商,非经营性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117,171,488.16元;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4〕第0119号《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出售)部分资产和负债(经营性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2月28日,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值为43,184,650.91元。据此,经收购方与本公司协商,经营性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43,184,650.91元。
2、人员安排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生效后,公司员工由收购方负责进行妥善安置。
对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相关员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改变该等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3、损益归属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过渡期间,除各方另有特别约定,拟出售资产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太平洋公司享有和承担。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编制了《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收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1.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拟出售资产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及预期的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拟出售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相关交易作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在本次对拟出售资产评估过程中,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等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采用了成本法评估方法对拟出售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资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出售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分别出具了相关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经审议批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事项,以及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修改、补充、完善、签署和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3.根据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结果和相关情况办理资产过户、债权债务转移、员工安置等必要手续。
5.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富才、单国众、雷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召开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7月3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办公楼309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ST中纺 编号:临2014-04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中纺B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纺机”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38次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7月3日(星期四)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3时;
(2)网络投票:股东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日15:00至2014年7月3日15:00。
2、A股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B股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日(星期二,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6月26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阳路1687号334室
4、会议召集人: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6日,B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日(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6月26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5、《关于〈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687号
邮政编码:200090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 -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4年7月1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687号330室,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687号
联 系 人:程雪莲、章韻
邮政编码:200090
电 话:021-65432970-512
传 真:021-65455130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2日15:00至2014年7月3日15:00 ;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38次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附件三: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单位(个人)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是:
■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符号为“√”。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再点击新页面右上角‘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说明 |
738610 | 买入 | 1元 | 2股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说明 |
738610 | 买入 | 1元 | 3股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全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2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3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8 | 《关于批准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