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4—035
债券简称:11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日期:2014年6月30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0日
●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30日下午2:15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
(四)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32号、临2014-033号、临2014-034号公告。
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议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股数*6;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股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议案4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当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股东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三)截止2014年6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但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2204室(邮编:528200)。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2204室(邮编:528200)
(三) 电话:0757-86280996
(四) 传真:0757-86328565
(五) 联系人:欧阳昕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重要提示:
●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 总提案数:12个
● 由于本次投票涉及累积投票制,故不对会议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
一、投票流程
(一)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323 | 瀚蓝投票 | 12 | A股股东 |
(二) 表决方式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 |
1.01 | 林耀棠 | 1.01 |
1.02 | 金铎 | 1.02 |
1.03 | 黄志河 | 1.03 |
1.04 | 章民驹 | 1.04 |
1.05 | 李志斌 | 1.05 |
1.06 | 吕清源 | 1.06 |
2 |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1 | 徐勇 | 2.01 |
2.02 | 纪建斌 | 2.02 |
2.03 | 麦志荣 | 2.03 |
3 |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
3.01 | 任振慧 | 3.01 |
3.02 | 罗红 | 3.02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
(三)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注: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600票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投资者需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23 | 买入 | 4.00元 | 1股 |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23 | 买入 | 4.00元 | 2股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23 | 买入 | 4.00元 | 3股 |
(四)如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6名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为100*6=600票,其投票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董事候选人选举 | ||||
候选人:董事一 | 1.01 | 600 | 100 | 300 |
候选人:董事二 | 1.02 | 100 | 300 | |
候选人:董事三 | 1.03 | 100 | ||
候选人:董事四 | 1.04 | 100 | ||
候选人:董事五 | 1.05 | 100 | ||
候选人:董事六 | 1.06 | 100 |
说明:以上申报股数方式仅为范例,投资者可根据本人(机构)意愿,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现场会议适用)
本人(或本公司) 是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林耀棠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2)金 铎女士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3)黄志河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4)章民驹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5)李志斌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6)吕清源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徐 勇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8)纪建斌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9)麦志荣先生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进行。选举林耀棠、金铎、黄志河、章民驹、李志斌、吕清源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持股数*6”。股东可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分散投给以上6位候选人,但所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选举徐勇、纪建斌、麦志荣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持股数*3”。投票规则同上述。)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任振慧女士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2)罗 红女士 同意 票 反对 票 弃权 票
(注:选举上述监事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持股数*2”。投票规则同上述。)
4、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议案4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位置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对于议案1-3,如股东所投出的选举票数合计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的,选票视为无效;如果选票上该股东实际投出的选举票数合计小于或等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