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3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大唐发电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8,860,901,01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3,310,037,578股的66.57%。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人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4人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5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860,901,015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7,977,851,613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83,049,40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94%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6.63% |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进行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四)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会议15人;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会议4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分别以普通决议形式或特别决议形式作出如下决议: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普通决议案 | ||||||||
1 | 审议并批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8,860,475,015 | 100.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审议并批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860,475,015 | 100.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审议并批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8,860,475,015 | 100.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审议并批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8,860,901,015 | 100.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审议并批准《关于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860,663,015 | 99.997% | 238,000 | 0.003% | 0 | 0% | 是 |
6 | 审议批准《关于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8,662,379,015 | 97.76% | 198,522,000 | 2.24% | 0 | 0% | 是 |
7 | 审议批准《关于2014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1)克旗煤制气公司与能源化工营销公司签订《天然气销售框架协议》及《化工产品购销合同》(克旗),销售天然气及化工产品 | 3,303,911,001 | 100.00% | 0 | 0% | 0 | 0% | 是 | |
(2)多伦煤化工公司与能源化工营销公司签订《化工产品购销合同》(多伦),销售化工产品 | 4,599,923,601 | 100.00% | 0 | 0% | 0 | 0% | 是 | |
特别决议案 | ||||||||
8 | 审议并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不超过各类别股份20%新股份权利的建议》 | 8,446,479,805 | 95.32% | 414,421,210 | 4.68% | 0 | 0% | 是 |
附注:第7项议案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于股东大会举行之日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260,977,414股,须于并已于股东大会上就普通决议案第7(1)及(2)项放弃投票;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于股东大会举行之日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96,012,600 股,须于并已于股东大会上就普通决议案第7(1)项放弃投票。
三、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陶姗律师、赵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3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于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进行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伦煤化工公司”)分别与多家融资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多伦煤化工公司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本息及补充流动资金,融资租赁期限为自起租之日起不超过7年,融资租赁利率按同期限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8%计算;
2、同意多伦煤化工公司融资租赁综合成本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时,豁免将相关融资租赁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同意公司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伦煤化工公司的股权比例(60%)为多伦煤化工公司融资租赁安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合计不超过60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按4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40亿元;
4、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5、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多伦煤化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6、因多伦煤化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同意将上述提供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待有关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二、审议批准《关于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中票”),并在注册有效期限内逐步分次发行;
2、同意授权公司任意两名董事或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各次发行的永续中票的金额、期限;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它相关事宜,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批准《关于投资建设广东大唐国际雷州火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银电力”)、大唐集团及雷州市培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培财建设”)分别按34%、33%、30%及3%的出资比例共同投资组建广州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雷州发电公司”)建设雷州火电项目(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2、雷州火电项目总投资约为为993,41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额的20%,约为198,683.4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约为67,552.36万元;
3、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大唐集团、华银电力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5、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待有关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审议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孟繁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4年6月12日起。(孟繁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批准《关于以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24%股权向大唐核电公司增资及宁德核电股权、大唐国际现有核电前期项目管理权委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关于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24%股权出资
同意公司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将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辽宁核电”)24%股权转让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大唐核电公司”),以增加公司在大唐核电公司的出资额,增资额度为13,208.83万元;大唐集团以现金方式按在大唐核电公司持股60%比例增资19,813.25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向大唐核电公司累计出资15,608.83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0%;
2、关于宁德核电股权、公司现有11个核电前期项目管理权委托
(1)同意将公司持有的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宁德核电”)股权及现有的核电前期项目委托大唐核电公司管理;委托管理费用每年1,080万元;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如双方拟在委托期限截止后继续开展本协议所规定内容的合作,应在2017年 6 月 30日前另行签署续期协议并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委托管理期限内,公司对核电前期项目全部资产及该资产所产生的全部权益拥有所有权,对宁德核电的股权及该资产所产生的全部权益拥有所有权;
3、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大唐核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待有关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鉴于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孟繁逵先生简历:
现年50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孟先生曾任张家口发电厂副厂长,下花园发电厂厂长,张家口发电厂厂长,大唐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兼托克托发电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起任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副总经理。孟先生长期从事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在电力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3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回购承诺函义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3年3月-6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分别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信托”)及三家信托基金出具了合计总额为4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煤矿股权资产”等基金持有权益的回购承诺函(“回购承诺函”);
●截至2013年9月30日,经与相关方协商同意,发行的40亿元信托计划全部提前终止,相继解除了公司前述回购承诺。
一、概述
2013年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授受了相关审计。审计期间,公司配合审计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及整改。经自查,公司于2013年3-6月期间分别为三项合计总额40亿元信托计划提供的“煤矿股权资产”等基金持有权益的回购承诺函实质上构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且信托资金使用及回购承诺函实施可能使公司面临损失风险;截至2013年9月30日,经与相关方及出资方协商同意,前述40亿元信托计划相继全部提前终止,公司所有回购承诺函义务解除。
现就公司签署回购承诺函情况予以补充披露。
二、回购承诺函的形成过程
2011年12月,本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参股设立煤矿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择机发起设立煤矿投资基金,推动优质煤矿项目并购,并由公司提供基金期满回购煤矿股权资产的承诺。
煤矿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煤矿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为优质煤矿项目。煤矿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的单一信托计划共同发起设立。其中:单一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投资99%,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投资1%。
2012年4月,本公司与北京兴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兴业源”)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冠铭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冠铭”,即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兴业源出资5100万元,持股51%;本公司出资4900万元,持股49%。
2013年3月-6月,重庆冠铭通过中融信托分别发起设立了合计总额为40亿元、期限为2-3年的“矿产投资基金”,拟投资煤矿资产;本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煤矿股权资产”等基金持有权益的回购承诺函。
三、回购承诺函主要内容
2013年3月至6月,本公司分别向中融信托及三个信托基金出具了三份回购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为保证信托产品的信托资金及其实际存续期内之收益的资金安全,承诺回购包括但不限于煤矿股权资产等所有基金持有的权益,并对中融信托在各信托产品存续期内从对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获得分配的收益提供预付回购价款的承诺。
四、撤销回购承诺函
通过对拟投资煤矿资产进行研究,公司认为有关煤矿资源不适用公司主营业务,信托资金使用及其相关回购承诺的实施可能使公司面临损失风险。经与中融信托及有关出资人协商一致,截至2013年9月30日,相继提前终止了已发行的合计总额40亿元信托计划,解除了公司对“煤矿股权资产”等回购承诺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1,425,094万元(未经审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2.16%,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其它
公司对未及时披露签署回购承诺函事项,由此可能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