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司股票在2014年6月10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12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与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签署《郑州南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共同出资设立“郑州南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目前新设立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将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于2013年度投资6,500万元进行燃气改造工程,目前已改造完成并于近期投入试用,可有效降低部分生产成本。因投资金额等各项指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标准,公司未单独对外披露,但已在2013年度报告中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中披露。
(三)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良好,业绩较去年同期预计有所增长。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需要业绩预告的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