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4-051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12日
2.召开地点: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公司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庞江华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75,655,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75,655,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臧欣、刘斯亮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凯文律股字[2014]A0186号)。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