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12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59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6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6月30日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6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
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本次为中孚电力担保额度为3.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5.28亿元。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6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度公司为中孚电力在金融机构部分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中孚电力业务顺利开展,需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702,083.27万元,负债总额为437,316.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07,099.51万元;2014年1-3月利润总额为10,609.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051.9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孚电力2014年度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担保期限为2年;平安银行郑州分行为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融资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较好,本次公司对中孚电力均为到期续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8.3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6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9%。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9.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炭素”)
●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中孚炭素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000万元。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67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周铁柱
注册资本:人民币16,996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炭素系列产品。
中孚炭素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3.52%的股权;截至2014年3月31日,中孚炭素资产总额为60,711.43万元,负债总额为52,274.97万元,净资产为8,436.46万元;2014年1-3月利润总额为35.58万元,净利润为26.6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孚炭素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未提供反担保。融资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公司对中孚炭素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中孚炭素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8.3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7.6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9%。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9.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未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2014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10时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59至临2014-060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至2014年6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4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4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