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26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6月1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6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将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27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6月12日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13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已满,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组织进行了2014-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开招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中标单位。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共计179万元(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均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4万元(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费)。
2、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费)。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