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4—03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6月12日上午10:00在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79,879,58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3.91 |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十名,出席会议董事八名,独立董事邹源、彭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现任监事三名,出席会议监事三名;董事会秘书谭洪涛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4 | 《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 279,879,5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6 | 《关于继续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279,879,5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1,219,22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8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9 |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老厂区进行资产处置的议案》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11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279,879,480 | 99.99 | 100 | 0.01 | 0 | 0 | 是 |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208,660,260股股份,在对上述第七个议案《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董鹏、房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