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4-2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获得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分三期支付,年利率为9%,每期期限自打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票回避。因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唐益先生、胡跃新先生对本项议案的审议进行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宜宾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4-2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顺利推动公司新区项目建设,2014年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从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 获得一定额度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分三期支付,年利率为9%,每期期限自打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批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整体搬迁购买设备、资金周转等新区项目建设。宜宾国资不向公司额外收取除利息以外的其它费用,公司将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相关义务,且拟按市政府安排和老区土地处置收益归还以上款项。
宜宾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宜宾国资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张辉
注册资本:139000万元
注册号:330000000043271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产权(含国家股)、国有资产和国家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以控股、参股、投资和受让、转让、拍卖、租赁的方式进行经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宜宾市国资公司资产总计10038522万元,资产净额 2969760万元,营业收入4464599万元,净利润956124万元。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贷款将有利于公司新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标准
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为年利率9%。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计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五、独立董事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唐琳女士、黄兴旺先生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新区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本议案需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宜宾国资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在宜宾国资任职的唐益董事和在宜宾市国资委任职的胡跃新董事回避了表决。与会的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易从先生、王晓华先生、张强先生、唐琳女士、黄兴旺先生和王强先生)均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一致表示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宜宾国资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4-2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6月30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4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30日(周一)下午14:30
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6月30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岷江西路54号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14年6月1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需放弃表决权。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现场会议)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0831-3560668
传 真:0831-3561965
联系地址:宜宾市岷江西路54号
邮政编码:644007
五、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授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30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挂牌投票代码 | 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793 | 宜纸投票 | 1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表决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738793 | 1元 | 1股 | 2股 | 3股 |
3、表决意见
表决序号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第二次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