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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4-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4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13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瑞森”)、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华”)的告知函。2014年6月11日,南京瑞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西藏瑞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所持有的735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江苏瑞华。

    此次股份变动前,南京瑞森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4%。西藏瑞华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18%。

    本次股份变动后,南京瑞森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88%;西藏瑞华持有公司股份2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8%;江苏瑞华持有公司股份7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10%。南京瑞森、西藏瑞华及江苏瑞华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06%,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变动均价

    (元)

    变动股数

    (万股)

    变动比例

    (%)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14年6月11日14.800减持735.00减少4.5510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735.00增加4.5510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14年6月11日15.823减持50.00减少0.3096

    2、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001.23841500.92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01.23841500.92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0006.19182651.64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6.19182651.64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007354.55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354.55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1,2007.43021,1507.1206

    二、承诺履行情况

    西藏瑞华及南京瑞森参与认购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其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限为2013年5月3日至2014年5月3日,该股份已于2014年5月5日上市流通,本次减持的股东未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及增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股份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本次股份变动后,南京瑞森、西藏瑞华及江苏瑞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0万股,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变动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