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说明
2014-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27号),决定对公司采取“3个月内暂不受理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现根据要求公开说明如下:
公司在承销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过程中,在网下配售时,没有按照事先披露的原则进行配售,给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深表歉意。今后,我公司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落实责任追究;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内控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员合规意识,严格规范业务经营行为。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