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2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4年6月13日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便于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要求,公司将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由现场投票改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
3、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1)。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59至临2014-060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至2014年6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4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595 | 中孚投票 | 2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95 | 买入 | 99.00 元 | 1 股 |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95 | 买入 | 1.00 元 | 1 股 |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95 | 买入 | 1.00 元 | 2股 |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95 | 买入 | 1.00 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4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