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14-024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
1、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变更新疆电信实业公司米泉佳信庄园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变更新疆银都工贸有限公司银都度假村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确认西藏国际大酒店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5、关于确认杭州天鸿饭店有限公司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6、关于确认杭州林泉山庄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7、关于变更桐乡钱塘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改变用途,不再作为酒店经营履行期限的承诺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8、关于变更拆除上海通茂大酒店加层的承诺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 玮、李安民、闫 栋、李 虎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曲列锋、靳庆鲁、黄 艳和李育松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整体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曲列锋、靳庆鲁、黄 艳和李育松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同类行业、地区上市公司津贴水准,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强化勤勉尽责的意识和责任,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选举王 玮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2、选举李安民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3、选举李 虎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4、选举陈之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5、选举沈 拓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6、选举曲列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7、选举李育松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8、选举靳庆鲁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9、选举黄 艳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0、选举江水昌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1、选举黄 艳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2、选举李育松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3、选举陈之超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4、选举曲列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5、选举靳庆鲁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6、选举闫 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临2014-025)。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14-025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时正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一楼第八放映厅
● 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2)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番禺路口)上海影城一楼第八放映厅。附近交通:公交44路、911路、48路、76路、113路、121路、轨道交通3、4、10号线。
6.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
1.1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
1.2关于变更新疆电信实业公司米泉佳信庄园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1.3关于变更新疆银都工贸有限公司银都度假村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1.4关于确认西藏国际大酒店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1.5关于确认杭州天鸿饭店有限公司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1.6关于确认杭州林泉山庄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1.7关于变更桐乡钱塘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改变用途,不再作为酒店经营履行期限的承诺
1.8关于变更拆除上海通茂大酒店加层的承诺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按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其中议案1.1-1.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方股东进行表决。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止于2014年6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9:00-11:30,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 3317,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不给予额外的经济利益,不发礼品和交通费;
2.公司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20楼 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62171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出席人(签名):
委托日期: 证券帐号: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表决提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 | |||
| 1.1 | 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 | |||
| 1.2 | 关于变更新疆电信实业公司米泉佳信庄园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 |||
| 1.3 | 关于变更新疆银都工贸有限公司银都度假村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 |||
| 1.4 | 关于确认西藏国际大酒店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 |||
| 1.5 | 关于确认杭州天鸿饭店有限公司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 |||
| 1.6 | 关于确认杭州林泉山庄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 |||
| 1.7 | 关于变更桐乡钱塘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改变用途,不再作为酒店经营履行期限的承诺 | |||
| 1.8 | 关于变更拆除上海通茂大酒店加层的承诺 | |||
| 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如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0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640 | 号百投票 | 10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投资者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1.1-1.8、2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0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投资者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 价格 |
| 1 | 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 | 1.00 |
| 1.1 | 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 | 1.01 |
| 1.2 | 关于变更新疆电信实业公司米泉佳信庄园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 1.02 |
| 1.3 | 关于变更新疆银都工贸有限公司银都度假村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 1.03 |
| 1.4 | 关于确认西藏国际大酒店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 1.04 |
| 1.5 | 关于确认杭州天鸿饭店有限公司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 1.05 |
| 1.6 | 关于确认杭州林泉山庄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 1.06 |
| 1.7 | 关于变更桐乡钱塘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改变用途,不再作为酒店经营履行期限的承诺 | 1.07 |
| 1.8 | 关于变更拆除上海通茂大酒店加层的承诺 | 1.08 |
| 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 2.00 |
| (三)表决意见 |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3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4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1号提案《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40 | 买入 | 1.01元 | 1股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1号提案《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40 | 买入 | 1.01元 | 2股 |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1号提案《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40 | 买入 | 1.01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14-026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6月1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八届二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会议案提交内容及程序合规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
1.1 关于豁免收购义乌钱塘凯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武汉海怡锦江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粤苑三家酒店的承诺
1.2关于变更新疆电信实业公司米泉佳信庄园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1.3 关于变更新疆银都工贸有限公司银都度假村清算关闭履行期限的承诺
1.4 关于确认西藏国际大酒店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1.5关于确认杭州天鸿饭店有限公司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1.6关于确认杭州林泉山庄承诺履行内容变更的事项
1.7关于变更桐乡钱塘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改变用途,不再作为酒店经营履行期限的承诺
1.8关于变更拆除上海通茂大酒店加层的承诺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董事会会议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的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各项议案内容的审议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未发现上述议案的内容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之处。
因此,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召开和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提交过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整体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4.同意将上述第一、二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