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投资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人物
  •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开放日常赎回和基金转换
    业务的公告
  • 汇添富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4年6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7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开放日常赎回和基金转换
    业务的公告
    汇添富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汇添富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1)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 × 40% + 中证可选消费行业指数 × 40% + 上证国债指数 × 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中证可选消费行业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合理、透明;

    2、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中证可选消费行业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和中证可选消费行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成份股包括中证800指数全部样本股(含沪深300指数和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中分别属于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较好地反映沪深两市消费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

    4、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和中证可选消费行业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

    5、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持仓。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持仓。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持仓。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业绩数据为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数据)。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九章“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相应内容。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九章“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相应内容。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九章“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相应内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三、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七、“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2013年11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306,752,020.3085.90
     其中:股票306,752,020.3085.90
    2固定收益投资18,009,000.005.04
     其中:债券18,009,000.005.04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9,251,029.508.19
    7其他资产3,081,710.560.86
    8合计357,093,760.36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42,864,012.7640.23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19,201,216.005.41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273,048.646.27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940,000.004.21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264,000.009.37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6,647,262.9015.95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17,562,480.004.95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306,752,020.3086.3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144宋城股份1,420,00034,577,000.009.74
    2600352浙江龙盛2,100,00034,146,000.009.61
    3600138中青旅1,800,00033,264,000.009.37
    4000716南方食品2,100,00026,880,000.007.57
    5002094青岛金王2,100,00022,848,000.006.43
    6600708海博股份2,400,11322,273,048.646.27
    7600998九州通1,200,07619,201,216.005.41
    8600661新南洋1,039,20017,562,480.004.95
    9600315上海家化480,00016,180,800.004.56
    10600749西藏旅游1,700,00016,014,000.004.51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8,009,000.005.07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8,009,000.005.07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1931413国债14180,00018,009,000.005.07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38,072.46
    2应收证券清算款1,609,854.16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473,681.87
    5应收申购款760,102.0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081,710.5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600708海博股份22,273,048.646.27重大事项停牌
    2600998九州通19,201,216.005.41重大事项停牌

    阶段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13年5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13.90%1.10%10.09%1.08%3.81%0.02%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0.88%1.39%-4.42%1.11%5.30%0.28%
    2013年5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31日14.90%1.18%5.22%1.09%9.6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