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投资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人物
  • 2014年大石桥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华灿光电(300323)估值调整的公告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2014年6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4版:信息披露
    2014年大石桥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华灿光电(300323)估值调整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4-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场内简称:申万证券)
    基金主代码1631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3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6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4年6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4年6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申万证券证券A证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31131501711501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自2014年6月18日起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金额按申请转换时的金额计算,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申请的具体确认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益由基金财产承担。

    3、基金转换费率表

    转换为→163109深成分级163110量化小盘163111中小板163113证券分级163114申万环保
    163109深成分级 0-1000万 0.3%00-100万 00
    1000万(含)以上 0100万(含)-200万 0.1%
     200万(含)以上 0
    163110量化小盘0 000
    163111中小板00-500万 0.3% 0-100万 00
    500万(含)以上 0100万(含)-200万 0.1%
     200万(含)以上 0
    163113证券分级00-100万 0.3%0 0
    100万(含)-200万 0.2%
    200万(含)以上 0
    163114申万环保0-50万 0.2%0-50万 0.5%0-50万 0.2%0-50万 0.2% 
    50万(含)-100万 0.6%50万(含)-100万 0.9%50万(含)-100万 0.6%50万(含)-100万 0.6%
    100万(含)以上 0100万(含)以上 0100万(含)以上 0100万(含)以上 0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在与代销机构协商后,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笔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并且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T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的T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T+2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3、适用基金与适用交易场所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下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1)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09)

    (2)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3110)

    (3)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63111)

    (4)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114)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如代销机构未代销全部上述产品的,则在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已代销上述产品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4、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及中国银河证券、上海浦发银行、中信证券(浙江)、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信达证券、数米、光大证券、天天、同花顺、长量、和讯、申银万国证券、交通银行、西部证券、众禄、好买、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上海农商银行等 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起点为100元人民币。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人民币,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中国银河证券、上海浦发银行、中信证券(浙江)、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信达证券、数米、光大证券、天天、同花顺、长量、和讯、申银万国证券、交通银行、西部证券、众禄、好买、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上海农商银行等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楼(200021)

    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传真:+86-21 63353816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和讯、众禄、天天、好买、数米、长量、同花顺、展恒、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中航证券、西部证券、天风证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4年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进行查询。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关于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申购及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18日起,参加部分代销机构开展的本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13

    二、费率优惠活动

    1、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数米、天天、同花顺、长量、和讯、众禄、好买及中信建投证券可享受本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4折优惠。

    2、中国银河证券:本基金申购费率(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4折优惠;通过网上交易参加本基金定期定投业务,申购费率享4折优惠,通过柜台办理定期定投业务,申购费率享8折优惠。

    3、光大证券:通过网上交易、手机客户端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享受最低4折费率优惠,优惠后最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4折优惠,优惠后最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

    4、申银万国证券:通过网上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享4折优惠,通过电话委托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享5折优惠,现场委托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无优惠;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无优惠。

    5、交通银行:2014年6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15:00期间,通过交通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享有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6、国泰君安证券:本基金申购费率(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4折优惠;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无优惠。

    7、上海农商银行: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成功进行基金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享有6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柜面成功进行基金定投业务享8折优惠,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成功进行基金定投业务享4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定等以各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 2999/4006 962 999

    网址:www.srcb.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om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0571-88920897

    网站:www.5ifund.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