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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版)

    5、违约责任条款

    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 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无论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二)补充协议

    A、泰达宏利9号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泰达宏利基金

    乙方:莆田中宝投资

    丙方:众和股份

    2、主要内容

    认购合同中认购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筹集,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B、泰达宏利10号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泰达宏利基金

    乙方:莆田汇金贸易

    丙方:众和股份

    2、主要内容

    认购合同中认购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筹集,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C、泰达宏利11号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泰达宏利基金

    乙方:王伟东

    丙方:众和股份

    2、主要内容

    认购合同中认购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筹集,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2、与西南证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西南证券轩辕计划)及补充协议

    (一)认购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众和股份

    乙方:西南证券

    2、认购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及除权除息处理

    (1)认购数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对应的认购数量根据下述股份认购价格计算,若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股。

    (2)认购价格

    股份认购价格为6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支付方式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缴款通知,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应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除权除息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即乙方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3、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认购的股票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以甲方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36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①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事宜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合同及书面补充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甲乙双方对本次股票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5、违约责任条款

    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 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无论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二)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西南证券

    乙方:轩辕投资

    丙方:众和股份

    2、主要内容

    认购合同中认购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筹集,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3、与东方汇智资产签署的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天弘天方1号)及补充协议

    (一)认购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众和股份

    乙方:东方汇智资产

    2、认购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及除权除息处理

    (1)认购数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对应的认购数量根据下述股份认购价格计算,若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股。

    (2)认购价格

    股份认购价格为6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支付方式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缴款通知,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应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除权除息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即乙方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3、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认购的股票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以甲方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36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①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事宜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甲乙双方对本次股票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5、违约责任条款

    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 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无论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二)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东方汇智资产

    乙方:轩辕投资

    丙方:众和股份

    2、主要内容

    认购合同中认购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筹集,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与天地方中资产签署的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天弘天方1号)及补充协议

    (一)认购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众和股份

    乙方:天地方中资产

    2、认购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及除权除息处理

    (1)认购数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元整(RMB105,000,000.00元),对应的认购数量根据下述股份认购价格计算,若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股。

    (2)认购价格

    股份认购价格为6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支付方式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缴款通知,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应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除权除息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即乙方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3、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认购的股票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以甲方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36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①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事宜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甲乙双方对本次股票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5、违约责任条款

    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 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无论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二)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天地方中资产

    乙方:莆田大洋

    丙方:众和股份

    2、主要内容

    前述认购合同中认购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筹集,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与天地方中资产签署的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天弘天方2号)及补充协议

    (一)认购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众和股份

    乙方:天地方中资产

    2、认购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及除权除息处理

    (1)认购数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仟贰佰肆拾万元整(RMB62,400,000.00元),对应的认购数量根据下述股份认购价格计算,若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股。

    (2)认购价格

    股份认购价格为6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支付方式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缴款通知,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应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除权除息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即乙方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3、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认购的股票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以甲方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36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①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事宜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甲乙双方对本次股票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5、违约责任条款

    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 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乙方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无论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乙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二)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天地方中资产

    乙方:陈振厚

    丙方:众和股份

    2、主要内容

    认购合同中认购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筹集,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泰达宏利等认购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

    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2010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70万股,共募集资金43,25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6.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35.53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个,分别如下:

    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11638.0710572.29
    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2200万米技改项目”)25467.7121163.73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10000.0010000.00

    “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旨在提升产品档次和增加产品品种,原预计总投资为11,638.07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10,572.29万元,实施主体为众和股份。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246.27万元,投资进度11.79%。其中,2010年152.98 万元,2011年728.61万元,2012年325.64万元,2013年39.04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余额为人民币9,826.7万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目标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中高端品牌服装运营商,“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产品的目标市场主要是欧洲高端服装品牌运营商。该项目是在原有生产工序的基础上增加液氨潮交联整理的工序(增加加工成本约5元/米)以提升产品品质,产品为“液氨潮交联高档免烫面料”,2010年国内同类产品总生产能力不超过6,000万米,基本是出口外销。

    2010年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纺织行业陷入持续低迷,在国内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出口产品单价呈现下降趋势。根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12年国内印染行业对美国出口数量同比增长13.75%,单价下降7.21%;对欧盟出口数量同比下降3.17%,单价同比基本持平(增长0.23%)。2013年国内印染行业对欧盟、美国市场出口数量同比分别增长16.41%和14.29%,但出口单价同比分别下降3.43%和 7.67%。

    鉴于上述市场情况,项目产品的目标市场--欧洲市场持续萎缩,高单价的“液氨潮交联高档免烫面料”产品已基本失去出口市场。

    (2)项目用地无法落实

    我司拟征用的西侧厂区备用地迟迟未能交地,募投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由于客观原因,秀屿区政府不再推进公司西侧厂区备用地征收工作,同时退还我司已缴纳的土地保证金及预付征地款。2013年10月,公司已收到退回的款项。

    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

    三、变更后资金用途

    公司董事会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并将“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剩余资金9826.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将“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说明

    1、满足公司产业发展营运资金需求

    2014年,公司将加大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力度,进一步做大规模,提高新产业的经营占比,推进产业转型,从整体上扩大公司产业规模和行业影响力,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

    2、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鉴于目前相对紧张的信贷形势,本次拟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资金压力,节约部分财务费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目标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项目建设用地无法落实,项目无法实施,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产业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部分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终止“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终止“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节约部分财务费用,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将“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终止“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众和股份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持续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推进过程中,由于原意向参与认购的国有企业内部决策流程较长等原因,影响了整体进程。

    2014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信息。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16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6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3楼会议室召开。监事陈永志、李智勇、罗文涛共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泰达宏利、西南证券、东方汇智、天地方中等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前述一至八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终止“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节约部分财务费用,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将“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终止“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面料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详见2014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年6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建成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泰达宏利、西南证券、东方汇智、天地方中等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泰达宏利、西南证券、东方汇智、天地方中等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日,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225.3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2%,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 6月27日-2014年 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 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6月27日15:00至2014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厦门集美杏林杏前路30号4楼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亦春、唐予华、阮荣祥将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与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行使闽锋锂业股权收购选择权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7.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17.02、发行方式及时间

    17.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7.04、发行数量

    17.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7.06、限售期

    17.07、募集资金投向

    17.08、上市地点

    17.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7.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1、审议《关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22、审议《关于与泰达宏利、西南证券、东方汇智、天地方中等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2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4、审议《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前述1-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5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6-24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杏林杏前路30号

    联系人:詹金明、朱小聘 联系电话:0592-5054995

    传真:0592-5321932 邮政编码:361012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登记地点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6月2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070众和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362070;

    C、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元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
    4.《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4.00
    5.《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5.00
    6.《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6.00
    7.《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7.00
    8.《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8.00
    9.《关于与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9.00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0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00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12.00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13.00
    14.《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案》14.00
    15.《关于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行使闽锋锂业股权收购选择权的议案》;15.00
    16.《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6.00
    1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17.00
    17.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17.01
    17.02发行方式及时间17.02
    17.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17.03
    17.04发行数量17.04
    17.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7.05
    17.06限售期17.06
    17.07募集资金投向17.07
    17.08上市地点17.08
    17.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17.09
    17.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17.10
    1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18.00
    1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9.00
    2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00
    21.《关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21.00
    22.《关于与泰达宏利、西南证券、东方汇智、天地方中等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22.00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的议案》23.00
    24.《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4.00
     以下为空白 

    注:上述议案的网络投票表决中,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D、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E、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众和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070买入100元1股

    B、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070买入1.00元2股
    362070买入100元1股

    注:其他议案也可分项单独表决。

    (5)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6)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C、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A、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15:00至2014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愿意表决。(请以画“○”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序号议 案 内 容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与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案》    
    15.《关于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行使闽锋锂业股权收购选择权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7.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17.02发行方式及时间    
    17.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7.04发行数量    
    17.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7.06限售期    
    17.07募集资金投向    
    17.08上市地点    
    17.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7.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1.《关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22.《关于与泰达宏利、西南证券、东方汇智、天地方中等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的议案》    
    24.《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下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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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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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