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4-017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201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69 |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 |
2 | 01*****743 | 郁全和 |
3 | 01*****894 | 郁霞秋 |
4 | 08*****629 | 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 |
5 | 01*****538 | 邱其琴 |
6 | 01*****537 | 陈菊英 |
7 | 01*****027 | 黄忠和 |
8 | 00*****411 | 卢斌 |
9 | 01*****206 | 刘平 |
10 | 01*****067 | 汪仁平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镇山东路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卢斌、邱嘉骏
咨询电话:0512-56926895
传真电话:0512-56926898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