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35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多项专利,并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 利 类 型 | 申请日 | 专利权 期 限 | 证书号 |
| 1 | ZL 2013 2 0635702.8 | 压缩真空精馏蒸发浓缩藕合烘干煅烧的废水处理装置 | 实 用 新 型 | 2013年 10月16日 | 十年 | 第3572452号 |
| 2 | ZL 2013 2 0635688.1 | 一种利用余热的装置 | 实 用 新 型 | 2013年 10月16日 | 十年 | 第3574140号 |
| 3 | ZL 2013 2 0504030.7 | 一种加料装置 | 实 用 新 型 | 2013年 08月19日 | 十年 | 第3574626号 |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3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扩股事项概述
1、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9日和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披露公司拟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2、2014年4月22日,公司与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灵化工”或“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署了《关于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宝灵化工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宝灵化工不低于51%的股权。
3、2014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签署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披露本次增资扩股的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协议主要内容、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并在公告中进行了详尽的风险提示。
二、增资扩股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宝灵化工及其主要股东签署框架性协议后,立即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在此期间各项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结合中介机构的初步审计评估结果,目前公司与宝灵化工就本次增资扩股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再次磋商,双方最终在本次交易的关键要素即公司对标的公司宝灵化工增资的对价等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认为本次公司对宝灵化工进行增资扩股的条件尚不完全成熟。
鉴于上述情况,为避免对公司造成潜在的财务、经营等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和审慎考虑,最终同意终止此前签订的增资扩股框架性协议,且双方均无须对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终止增资扩股框架性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标的公司宝灵化工及其主要股东就增资扩股事项所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意向性合作,双方并未就该事项签署正式的《增资扩股协议》、《增资协议书》或类似的法律文件,公司未向对方支付保证金,公司亦无须因终止本次增资扩股框架性协议而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终止本次增资扩股框架性协议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整体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