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3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11人,授予价格为12.41元/股,授予股票数量为30万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110,178,750股的比例为0.2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10,178,750股变更为110,478,750股。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2014年6月18日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已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奥拓电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依据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2013年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2月27日披露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于2013年2月27日披露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3年3月30日,公司披露其《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
4、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3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4.61元/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6.85元/股。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3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13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原激励对象甘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甘强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1.5万份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5万股。公司已于2014年3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7、2014年4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原激励对象田海桥、许见光、黄荣、宋晓武、李奇刚、刘亚、张妙英、陈刚、陈志刚和邹春城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70,100份。由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所以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注销其他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384,125份和以6.85元/股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26,25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4年6月9日办理完成。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依据
2014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日:2014年4月28日。
2、授予对象:共11人。
3、授予股票数量:30万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110,178,750股的比例为0.27%。
4、授予价格:12.4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6、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 名 | 职 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 彭世新 | 财务总监 | 15.00 | 50.00% |
| 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10人) | 15.00 | 50.00% | |
| 合计 | 30.00 | 100% | |
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期授予公告所列一致,未有调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
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期 | 解锁时间 | 可解锁数量占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 第一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4817000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6月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14年6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11位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30万股,缴纳货币资金出资款人民币3,723,000元(人民币叄佰柒拾贰万叁仟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10,478,750元,股本人民币110,478,75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2014年6月18日。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股权激励定向发行股票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433,074 | 36.70% | 300,000 | 40,733,074 | 36.87%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433,074 | 36.70% | 300,000 | 40,733,074 | 36.87%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433,074 | 36.70% | 300,000 | 40,733,074 | 36.87%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745,676 | 63.30% | 69,745,676 | 63.13%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9,745,676 | 63.30% | 69,745,676 | 63.13%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110,178,750 | 100% | 300,000 | 110,478,750 | 1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110,178,750股增加至110,478,75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实际控制人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吴涵渠 | 33,225,075 | 30.1556% | 33,225,075 | 30.0737% |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将由110,178,750股变更为110,478,750股,按新股本110,478,750股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4356元/股。
八、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