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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事项的公告
    2014-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4-2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股东”)来函,要求在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免去张静静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为股东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的议案》。本公司经审慎研究,对上述股东的来函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认为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中提供网络投票的要求应该以股东建议的形式提出,而不能作为一个议案放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此次《公司章程》修改采用现场投票的目的不是剥夺中小股东的投票权,而是希望关心公司健康发展的股东能来现场表达投票权之外的建设性意见。但考虑到最近媒体和投资者对此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的关注,本公司也拟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增加网络投票(详见本公司与同日披露的临2014-26号《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公告》)。

    二、接本公司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函,兴盛集团于2014年4月初分别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实名举报材料,对相关股东涉嫌在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隐瞒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存在严重虚假记载、误导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举报;2014年6月5日,相关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行为与兴盛集团举报其违法违规的事实基本相吻合;2014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已对相关股东涉嫌超比例持股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等违法违规事项正式立案调查。

    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相关股东被举报的违法行为已由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存在着被认定为违法而受到处罚的可能性。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义务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一旦相关股东被认定违法并受相应处罚,就丧失了在股东大会提案及继续收购行为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接受相关股东的要求增加股东大会提案,将董事长任免等涉及公司治理的提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有可能使本公司股东大会在存在重大法律瑕疵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从而对公司的未来正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会对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严重损害。

    因此,本公司认为,在中国证监会对相关股东的违法行为调查结果最终确认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应对相关股东提出的涉及公司治理的提案暂时搁置,待监管部门出具最终调查结论后再依法办理。

    同时,本公司也已就上述事项向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征询处理意见,待取得监管部门的书面回复后本公司将认真落实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4-2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21)。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沪青平公路 8185 号

    (八)会议审议议题

    1、公司《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

    4、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支付 2013 年年报审计费用及聘任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补顾华庆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关于委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3、4、5、6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 2014-15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中的第2、3、7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 2014-16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中的第8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5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2014-18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临 2014-19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上述议案中的第9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 2014-15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4-17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 2014 年 5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 2014-18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临 2014-20 号的《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以上议案中,第9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增加网络投票的原因、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平台

    (一)增加网络投票的原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便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有效行使表决权,公司拟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增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网络投票平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的登记办法不变。

    (二)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51005380-235 传真:021-51005370 联系人:李煜坤

    (三)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支付2013年年报审计费用及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补顾华庆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关于委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日期:2014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总提案数:9个

    三、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32新梅投票9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9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9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元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3.00元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元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6《关于支付2013年年报审计费用及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6.00元
    7《关于增补顾华庆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7.00元
    8《关于委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8.00元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00元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3年6月19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 73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2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2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2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2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