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9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4-037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行使H股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宣布,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已于2014年6月13日部分行使本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当中涉及共计118,524,000股H股,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比例约为6.5%。该118,524,000股H股将由本公司发行及配发,作价每股H股5.17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3%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和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
根据《国务院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的批复,本公司国有股东北京北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车投资”)须向社保基金会转让11,852,400股A股(合计相当于本公司因部分行使全球发售的超额配股权而额外发行的H股数量的10%)。北车投资向社保基金会转让的A股将以一兑一的基准转换为H股。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于2014年6月14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最后限期起计第30日)结束。于稳定价格期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包括:
(1)在国际发售中超额配发共计273,180,000股H股;
(2)在市场上按每股H股5.00港元至5.17港元(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及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购入共计154,656,000股H股;及
(3)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当中涉及118,524,000股额外H股,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比例约为6.5%。
稳定价格期内最后一次在市场上购入股份为2014年6月10日,作价每股H股5.17港元。
1、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布,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已于2014年6月13日部分行使H股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当中涉及共计118,524,000股H股(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比例约为6.5%。该118,524,000股H股将由本公司发行及配发,作价每股H股5.17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3%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和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
超额配售股份将仅用作向若干基石投资者交付根据其各自的基石投资协议认购并且已同意延迟获交付的H股。因此,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基石投资协议的条款,该等超额配售股份须受自上市日期起计六个月内禁售的限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和社保基金会的批复,本公司国有股东北车投资须向社保基金会转让11,852,400股A股(合计相当于本公司因部分行使全球发售的超额配股权而额外发行的H股数量的10%)。北车投资向社保基金会转让的A股将以一兑一的基准转换为H股。(以下简称“转换”)。本公司不会因北车投资向社保基金会转让H股或社保基金会其后处置该等H股获取任何募集资金。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售股份及社保基金会于转换完成后将持有的H股(以下简称“转换H股”)上市及买卖。预计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及转换H股将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九时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紧随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售股份及转换H股后,本公司H股公众持股量约为17.4%,将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8.08(1)(b)条之公众持股规定。
于发售量调整权获完全行使后,本公司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及国有股转持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及国有股转持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及国有股转持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 |||
| 股份数目(股) | 百分比 | 股份数目 | 百分比 | |
| A股 | 10,137,936,303 | 83.50% | 10,126,083,903 | 82.60% |
| H股 | 2,003,320,000 | 16.50% | 2,133,696,400 | 17.40% |
| 社保基金会 | 182,120,000 | 1.50% | 193,972,400 | 1.58% |
| 根据全球发售发行的H股 | 1,821,200,000 | 15.00% | 1,939,724,000 | 15.82% |
| 合计 | 12,141,256,303 | 100.00% | 12,259,780,303 | 100.00% |
本公司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售股份所得的净募集资金约601.1百万港元,将用作H股招股说明书“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陈述的用途。
2、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的规定,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于2014年6月14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最后限期起计第30日)结束。作为稳定市场经理人,UBS AG香港分行于稳定价格期内已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包括:
(1)在国际发售中超额配发共计273,180,000股H股;
(2)在市场上按每股H股5.00港元至5.17港元(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及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购入共计154,656,000股H股;及
(3)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当中涉及118,524,000股额外H股,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比例约为6.5%。
稳定价格期内最后一次在市场上购入股份为2014年6月10日,作价每股H股5.17港元。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99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4-038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后进行国有股
(A股)转持的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22日,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32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1,821,200,000股H股以及公司相关国有股东进行国有股转持而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并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的182,120,000股H股。
2014年1月3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股数不超过182,120万股,并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联席全球协调人于2014年6月13日代表簿记管理人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并要求公司额外发行118,524,000股H股,该等股份预计于2014年6月1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根据《国务院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保基金会的批复,本次行使超额配股权时,公司国有股股东北京北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车投资”)须再次进行国有股减持,即按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而额外发行的H股数量的10%,将其合计持有的11,852,400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转由社保基金会以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形式持有。本次转持的具体依据及实施过程与公司H股初始发行相同,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涉及国有股(A股)转持的公告》(临2014-032)。
北车投资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为11,852,400股,于2014年6月17日收市后退出A股,该等股份在退出A股后将转为H股。该等划转的11,852,400股H股股份预计将于2014年6月18日存入社保基金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并于存入当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北车投资具体转持数量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转持前持股数(股) | 本次转持股数(股) | 转持后持股数(股) |
| 1 | 北车投资 | 357,463,320 | 11,852,400 | 345,610,920 |
本次国有股转持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股份 | 国有股转持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1、国家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其他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137,936,303 | 83.5 | - | -11,852,400 | - | -11,852,400 | 10,126,083,903 | 83.4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 2,003,320,000 | 16.5 | - | - | - | - | 2,003,320,000 | 16.52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2,141,256,303 | 100 | - | -11,852,400 | - | -11,852,400 | 12,129,403,903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12,141,256,303 | 100 | - | -11,852,400 | - | -11,852,400 | 12,129,403,903 | 100 |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