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4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于201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登载《方大特钢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5.66%,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方大特钢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方大钢铁集团提议将《关于豁免履行涉及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暨股权托管的议案》提交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乌钢公司简介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公司”)原为方大钢铁集团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2013年6月转入方大钢铁集团后至今,系方大钢铁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桥西街29号,注册资本:肆亿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钢铁冶炼、钢材压延、机械加工、柴油机、农业机械、商业贸易、进出口贸易(不含食品和国家管理品种,按相关部门备案报告)、餐饮、旅馆业(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经营工业氧气、工业氮气(凭生产、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乌钢公司资产总额157,041.48万元,所有者权益 12,109.69 万元,营业收入150,073.44万元,净利润 -19,662.15 万元。
2、关于乌钢公司托管及后续资产注入承诺情况
2010年6月,为消除乌钢公司与方大特钢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方大集团将乌钢公司100%股权托管给方大特钢,并同时签署《资产托管经营协议》。
在方大特钢放弃收购乌钢公司的前提下,方大集团于2013年6月将乌钢公司100%股权注入方大钢铁集团,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方大钢铁集团、方大集团、乌钢公司与方大特钢签订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由方大钢铁集团将收购后的乌钢公司100%股权托管给方大特钢。按照补充协议有关安排,方大集团及方大钢铁集团同意在条件具备时,由方大特钢董事会决定是否将股权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以市场公允的价格注入方大特钢。
3、提案暨豁免承诺情况
由于乌钢公司近几年来始终处于经营亏损状态,2012年和2013年分别亏损 1.97亿元、 1.12亿元,未能达到资产注入有关条件。加之,方大钢铁集团已将乌钢公司股权托管给方大特钢。
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结合乌钢公司实际,方大钢铁集团提议豁免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并继续将乌钢公司100%股权按既定协议托管予方大特钢。
(三)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方大钢铁集团提议的《关于豁免履行涉及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暨股权托管的议案》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大特钢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召开方式不变,本次会议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和二。
二、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本公司2014年6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不变。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完整议案如下:
1、《关于豁免履行涉及沈阳瑞鑫源建筑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2、《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3、《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润鑫矿业有限公司等二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4、《关于变更履行涉及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5、《关于变更履行涉及萍钢公司(含中创矿业)承诺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6、《关于变更履行涉及沈阳煤气炼焦有限公司承诺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7、《关于豁免履行涉及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7日
附件一、方大特钢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方大特钢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一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沈阳瑞鑫源建筑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二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三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润鑫矿业有限公司等二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四 | 关于变更履行涉及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五 | 关于变更履行涉及萍钢公司(含中创矿业)承诺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 |||
| 六 | 关于变更履行涉及沈阳煤气炼焦有限公司承诺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 |||
| 七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二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07;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 价格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总议案 | 代表所有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 一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沈阳瑞鑫源建筑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 二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 三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萍乡市润鑫矿业有限公司等二家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 四 | 关于变更履行涉及新余市新澳矿业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 五 | 关于变更履行涉及萍钢公司(含中创矿业)承诺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 六 | 关于变更履行涉及沈阳煤气炼焦有限公司承诺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 七 | 关于豁免履行涉及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暨股权托管的议案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本次会议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③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④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