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4-1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上海市金山区轮滑球馆召开。本公司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亿股。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有权出席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任何决议案,亦没有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须就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权。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4 |
其中: A股股东人数 | 49 |
H股股东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930,030,195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数 | 5,485,745,542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数 | 3,444,284,65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2.69%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79%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1.89%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王治卿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了会议,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董事长王治卿先生、副董事长吴海君先生、董事高金平先生、叶国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金明达先生、蔡廷基先生、张逸民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李鸿根先生、张建平先生、雷典武先生、项汉银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沈立强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监事会主席张剑波先生、监事左强先生、李晓霞女士、翟亚林先生、王立群先生,独立监事陈信元先生、周耘农先生出席了会议;候任董事金强先生、郭晓军先生、莫正林先生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张经明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普通决议案:
1、本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股东投票情况 | 6,477,846,894 | 640,457 | 99.99% |
*赞成比例指赞成的股数占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即:赞成股数+反对股数)的比例。(下同)
2、本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股东投票情况 | 6,477,591,494 | 895,857 | 99.99% |
3、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股东投票情况 | 6,477,891,894 | 595,457 | 99.99% |
4、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股东投票情况 | 6,476,988,694 | 1,498,657 | 99.98% |
5、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股东投票情况 | 6,477,920,194 | 567,157 | 99.99% |
6、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境内审计师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4年度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股东投票情况 | 6,477,857,719 | 629,632 | 99.99% |
7、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投票情况 | |||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A.王治卿 | 6,423,163,864 | 55,173,964 | 99.15% |
B.吴海君 | 6,076,314,180 | 400,949,910 | 93.81% |
C.高金平 | 6,076,293,157 | 400,985,437 | 93.81% |
D.叶国华 | 5,874,605,654 | 603,740,940 | 90.68% |
E.金强 | 6,076,323,157 | 400,955,437 | 93.81% |
F.郭晓军 | 6,076,323,157 | 400,955,437 | 93.81% |
G.雷典武 | 6,033,463,909 | 443,814,685 | 93.15% |
H.莫正林 | 6,033,482,909 | 443,795,685 | 93.15% |
(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投票情况 | |||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A.沈立强 | 6,033,804,209 | 444,544,235 | 93.14% |
B.金明达 | 6,475,081,394 | 3,267,050 | 99.95% |
C.蔡廷基 | 6,476,086,594 | 2,261,850 | 99.97% |
D.张逸民 | 6,476,071,594 | 2,269,450 | 99.97% |
8、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投票情况 | |||
赞成股数(股) | 反对股数(股) | 赞成比例 | |
A.翟亚林 | 6,475,663,608 | 2,431,996 | 99.96% |
B.王立群 | 6,452,963,291 | 25,646,254 | 99.60% |
C.陈信元 | 6,476,372,344 | 2,237,482 | 99.97% |
D.周耘农 | 6,476,351,794 | 2,257,874 | 99.97% |
以上为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决议。本公司委任本公司境外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会议的点票监察员,监察了整个表决的点票过程。本公司已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投票指示如实行事。
三、选举董事及监事
经股东于会议表决,第八届董事会所有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及重选均获本公司股东正式批准。自会议之日起,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委任正式生效。
第八届董事的履历谨请参见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或于2014年4月30日发给H股股东的股东通函。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李鸿根先生、张建平先生及项汉银先生的任期已届满。本公司谨此感谢彼等在任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
经会议表决,第八届监事会所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重选均获本公司股东正式批准。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剑波、左强、李晓霞也已获本公司职工民主管理机构选举通过。自会议之日起,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委任正式生效。
第八届监事的履历谨请参见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履历同时载于2014年4月30日发给H股股东的股东通函。
四、对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派发的说明
(一)根据本公司章程第211条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计价向股东宣派股利。A股之股利以人民币支付,H股之股利则以港币支付,股利的折算公式如下:
股利人民币额
以港币计价的股利折算价=
股利宣派前一个公历星期在中国外
汇交易中心的港币收市汇率平均值
就向本公司H股股东支付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利(“末期股利”)而言,于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宣派股利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港币中间价平均值为港币100元兑人民币79.3260元。因此本公司向本公司H股股东派发末期股利每股为港币0.063元(含税)。
本公司将向其于2014年7月2日(星期三)名列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派发末期股利。本公司将于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至2014年7月2日(星期三)止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获发末期股利之权利。所有填妥之H股过户表格连同有关之股票,必须于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4:30或之前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进行登记。
H股股东请注意:有关派发末期股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刊载于香港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或于2014年4月30日发给H股股东的通函。
(二)本公司将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的付款代理人(“付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H股之末期股利支付予付款代理人,以待支付本公司H股股东。付款代理人将于2014年7月18日或左右将H股之末期股利支付予于2014年7月2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并由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当日将有关股利寄发。
(三)有关A股2013年度股利的派发方法另行公告。
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东(即原非流通股A股股份)请注意: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末期股利,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的持有人及时办理指定交易等相关手续,以便及时获得现金分红。
五、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高巍律师、霍婉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上海石化 编号:临2014-11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第八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十二位,实到董事10位。董事雷典武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沈立强因公未能出席会议,雷典武先生授予王治卿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沈立强先生授予蔡廷基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经逐项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王治卿为公司董事长,吴海君、高金平为公司副董事长。
决议二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王治卿、吴海君、高金平、叶国华、金强、郭晓军为公司执行董事。
决议三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王治卿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聘任高金平、金强、郭晓军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总经理同期;聘任叶国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总经理同期。
决议四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唐伟忠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或直至董事会委任其继任人为止;聘任吴宇红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或直至董事会委任其继任人为止;聘任唐伟忠为董事会秘书室主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或直至董事会委任其继任人为止;聘任林敏杰为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或直至董事会委任其继任人为止。
决议五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廷基、沈立强、金明达为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蔡廷基为审核委员会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金明达、沈立强,执行董事叶国华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金明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执行董事王治卿、独立非执行董事沈立强、金明达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治卿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决议六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王治卿、唐伟忠为公司于香港交易所的授权代表,林敏杰、吴宇红为替任人。
独立董事沈立强、金明达、蔡廷基、张逸民对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上海石化 编号:临2014-12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4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在公司第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剑波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聘任左强为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