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2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9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20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与江铃集团在南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集团)成立于1947年,是我国商用车行业领军企业,列2013中国制造业500强第157位,中国企业500强第313位。
本着与江铃集团加强技术合作,发挥各自优势的目的,本次会议同意宁波华翔与江铃集团在江西南昌合资设立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各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合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汽车仪表板、门板、中央通道、A/B/C饰柱、前后保险杠等汽车零部件。合资双方在江西省内针对上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视对方为唯一合作伙伴。
本次出资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不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将对此项议案作单独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2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于2014年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与江铃集团在南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集团)本着加强技术合作,发挥各自优势的目的,经协商同意在江西南昌合资设立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各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2、2014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与江铃集团在南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共同投资主体介绍
1、江铃集团成立于1947年,成长于赣江之滨,是我国商用车行业领军企业、我国汽车整车出口基地和轻型柴油商用车最大的出口商之一,列2013中国制造业500强第157位,中国企业500强第313位。2013年,江铃集团实现整车销售25.4万辆,实现销售收入404.87亿元,在全国商用车市场的占有率达到5.38%,排名2013年全国商用车企业第6位。江铃集团拥有六大整车制造基地,整车产品涵盖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及新能源汽车。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表
1、名称: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仪表板、门板、中央通道、A/B/C饰柱、前后保险杠、轮眉、落水槽、格栅、扰流板等汽车零部件。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江铃集团是国内主要的整车生产厂之一,整车产品涵盖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及新能源汽车。拥有JMC系列、全顺系列、陆风系列等汽车品牌,并与福特拥有合资公司。宁波华翔是国内最大的内资类汽车内饰件制造商之一,本次合资后,宁波华翔在指定区域对外采购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的产品时,优先选择合资公司作为其供应商。江铃集团将敦促旗下现有及未来的整车公司,优先选择合资公司作为其供应商。
本次与江铃集团合资设立合资公司将进一步密切双方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完善宁波华翔的国内生产布局,为拓展新的核心客户、完善客户结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次出资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