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0日下午1:30在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00号虹桥宾馆二楼会议厅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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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周若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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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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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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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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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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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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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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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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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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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范杰先生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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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金剑铭先生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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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范杰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祝兆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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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徐国贞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十三)、关于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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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周若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