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3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2楼23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67,771,25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2.22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怀珍女士主持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周易宇、夏浩鑫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陈斌先生、程雪垠先生、独立董事恢光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金艳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367,771,258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周易宇、夏浩鑫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