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4-04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74,453,43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1.30 |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公司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巴基斯坦真纳光伏电站一期项目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 673,753,432 | 99.90 | 0 | 0 | 700,000 | 0.1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1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4-04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4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见临2014-04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4-04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3日(星期四)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4年7月9日北京时间11: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4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事宜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2014-050《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五)会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六)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
1、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2。
2、融资融券券商(以下简称券商)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方式如下:
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9日9:30-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数量
1.03、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0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0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8、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9、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公允价值的测算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1、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1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审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上述议案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于2014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4年7月7日、7月8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本公司证券部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股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权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郭俊香、焦海华、侯晓勤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其他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0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数量 | |||
1.03 | 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 |||
1.0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 |||
1.0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1.07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08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
1.09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公允价值的测算 | |||
1.1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
1.11 | 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
1.12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 |||
1.1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2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5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089 | 特变投票 | 15个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1.00元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元 |
1.0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数量 | 1.02元 |
1.03 | 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 1.03元 |
1.0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 1.04元 |
1.0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1.05元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1.06元 |
1.07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7元 |
1.08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1.08元 |
1.09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公允价值的测算 | 1.09元 |
1.1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1.10元 |
1.11 | 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1.11元 |
1.12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 1.12元 |
1.1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1.13元 |
2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2.00元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3.00元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3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08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9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9 | 买入 | 2.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9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4-05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8日(9:30~12:00、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变电工)独立董事,在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征集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钱爱民/胡本源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钱爱民: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学者,兼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胡本源:硕士生导师,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兼任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ACCA中心主任。
征集人钱爱民及胡本源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在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征集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2014-049《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4年7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4年7月7日-7月8日(9:30~12:00、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需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如下资料,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如下资料,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③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向征集人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公告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本公告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如下: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郭俊香、焦海华
邮政编码:831100
电话:0994-6508000
传真:0994-2723615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经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并送达指定地址;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5、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向中选择其中一项,同一审议事项填写一项以上表决意向的,或全部事项均未选择的表决意向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钱爱民/胡本源
2014年6月24日
●报备文件
征集人身份证明文件:钱爱民、胡本源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0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数量 | |||
1.03 | 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 |||
1.0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 |||
1.0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1.07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08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
1.09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公允价值的测算 | |||
1.1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
1.11 | 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
1.12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 |||
1.1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2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授权委托股东应对上述每一个审议事项,在 “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同一审议事项填写一项以上表决意向的,或全部事项均未选择的表决意向的,视为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托股东仅对部分审议事项填写表决意向的,未填写表决意向的审议事项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