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华润水泥合作对控股股东
增资扩股事宜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4-018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华润水泥合作对控股股东
增资扩股事宜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的合作事宜取得实际进展,双方在2013年9月30日签署的《关于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书》”)的基础上,于2014年6月23日在福州市签署了《关于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文件有关情况
《补充协议》系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书》的约定,对甲、乙双方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资产的评估值、出资金额及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主要内容为:
双方确认并同意:以2013年9月30日作为本次增资双方有关资产出资的评估基准日。本次增资,甲方以其持有的福建水泥28.78%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71,003.86万元作为增资后甲方出资投入额,占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权的51%;乙方为取得增资后目标公司49%股权应向目标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为68,219.4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37,772.42万元,以股权出资30,446.98万元,该出资股权系其持有的九家商品混凝土公司100%股权经评估的公允价值。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增资前的16,800万元变更为32,941.17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16,8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51%;乙方出资额为16,141.17万元,占总出资额的49%。
二、本公司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上述《增资扩股协议书》、《补充协议》、《合资合同》、《章程》需经有权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目标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
(三)本次目标公司增资前,乙方未持有福建水泥股份。目标公司增资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