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重庆市长寿区给予的财政补贴
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4-023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重庆市长寿区给予的财政补贴
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收悉《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经发【2014】117)文件,文件批示如下:
“你公司《关于申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的请示》(重钢股份文〔2014〕218号)已收悉,经区政府同意,现安排你公司财政补助资金15,237.86万元,用于弥补你公司因环保搬迁增加的环保费用性支出等经营成本,请收款后根据有关规定作好财务处理。”
该款项已于2014年6月24日到账,本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该项财政补贴记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并记入公司2014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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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经发【2014】117号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4-024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14年公司将减少固定资产折旧0.86亿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0.86亿元。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6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书面议案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一、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12 号)核准,于2013 年11 月18 日,本公司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钢集团”)签署了《交割确认书》,重钢集团将其在重庆市长寿新区投建的钢铁生产相关资产及配套公辅设施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承接了由重钢集团投建的新区前端生产线,在长寿新区拥有了完整的钢铁生产线。
为了优化对前后端生产线全流程资产的统一管理,本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实物资产交割完成后,于2014年4月组织机动处、财会处、工程部、维检部及相关固定资产管理专业人士,对重大资产重组后的钢铁生产线全流程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及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长寿新区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参考钢铁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折旧情况,本公司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具体方案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40年 | 3% | 30-50年 | 3% |
机器设备 | 8-20年 | 3% | 8-22年 | 3%-5% |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本公司变更前对所有的房屋及建筑物统一采用40年使用寿命。通过本次对重大资产重组后的钢铁生产线全流程资产的全面梳理及复核,本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按类别进行了细分管理,针对不同的明细类别估计其各自的可使用年限,以更加准确的反应不同类别的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可使用寿命。变更前房屋及建筑物的年折旧率为2.43%,变更后房屋及建筑物的年折旧率为2.36%。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在长寿新区拥有了全流程的钢铁生产线,也标志着本公司的环保搬迁和钢铁生产线的重新布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长寿新区的钢铁生产线是按照最新的钢铁生产工艺和技术建造的新型钢铁生产线。随着重大资产重组在2013年底的完成,长寿新区全流程资产逐步顺行,机器设备进入了更加有效和稳定的运行阶段,新工艺和新技术对于机器设备防腐、冷却、耐磨等性能的提升将延长机器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另外,本公司在2014年进一步完善了机器设备日常维检制度,逐步加大了定期保养维护和例行检查投入,通过优化对资产的日常维护和检修,降低机器的磨损,也将延长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此外,基于对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中处置钢铁生产线相关机器设备的经验和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分析,本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的预计残值率调整为5%。
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本公司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会计处理
本次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变更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核算,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测算,假设本公司保持2014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不变,即不考虑2014年4月1日之后可能的原值增减或者计提减值准备,只考虑2014年4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预计将影响公司2014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0.86亿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0.86亿元。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1、2011年度,假设已运用更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0.26亿元,净利润0.26亿元,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0.26亿元。
2、2012年度,假设已运用更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0.41亿元,净利润0.41亿元,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0.67亿元。
3、2013年度,假设已运用更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0.40亿元,净利润0.40亿元,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1.07亿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财务信息更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4月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未发现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4-025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10:00在重钢股份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电话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调整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14年本公司将减少固定资产折旧0.86亿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0.86亿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使本公司财务信息能更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本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