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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08,31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8,991,69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后,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351,69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9月6日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1,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同时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追加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创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投资4,200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液体化学品(丙烯腈等)原料仓储罐区项目投资3,100万元。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液体化学品(丙烯腈等)原料仓储罐区项目投资3,100万元。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北京营销和研发中心项目投资6,000万元。

    (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7.85万元用于购买胜利油田康贝油气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3、截至2014年6月18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投资实际投资项目进展状况
    年产1万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项目8,4098,020已竣工投产
    年产1万吨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项目9,9559,991已竣工投产
    1万吨/年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项目6,2006,280已竣工投产
    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4,2004,309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订购等实施过程中
    2万立方米丙烯腈仓储罐区项目3,1000已终止
    北京营销和研发中心项目6,0004,497房产装修实施中
    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50014,500已完成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6,000已完成
    购买胜利油田康贝油气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4,507.854,507.85已完成

    截至2014年6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8,943.42万元,幕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3,127.02万元,剩余可用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金额5,816.40万元。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2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六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2年9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公司拟使用5,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82万元。

    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已作出以下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 5,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细内容见 2014 年 6 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件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91,69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拟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宝莫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宝莫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宝莫股份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中国中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宝莫股份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5,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其中董事毛惟德、高宝玉、许肃贤、孙大岩、王会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其中监事张董仕、张世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