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会议相关资料于201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92,311,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912万股的42.13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群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通过《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通过《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54,83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92,256,920股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通过《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通过《公司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2,311,75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经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王三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92,311,755 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2、关于增补俞国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2,311,755 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颖颖、聂梦龙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