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4-04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6日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远方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谢彦辉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6,196,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97%,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奇台专业钢结构厂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合同的承继履行提供保证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投资建设新疆达坂城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拟承接海南三亚海天花园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216,1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杨彬。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