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3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6日(周四)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共好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总经理杨劲女士
6、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87,844,35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3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844,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844,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