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超日重整事宜获法院受理
201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见习记者 滕飞 ○编辑 孙放
*ST超日今日公告,公司26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毅华公司”)对超日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管理人。
此前,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股票已于5月28日暂停上市,债券已于5月30日终止上市。截至3月31日,公司账面资产总计35.17亿元,负债合计为43.0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3亿元。未来若公司破产重整失败,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彼时公司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除此之外,公司今年净利润仍为负的情况也会使公司直面退市的尴尬局面。
*ST超日提示,即使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得到通过并执行完毕,“11超日债”债券持有人也存在不能全额受偿的可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上海一中院裁定受理*ST超日破产重整申请之日起,“11超日债”将被视为到期,并同时停止计息。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退市改革的不断深入,未来一段时间,A股市场的退市案例将会显著增加。*ST超日是否会步长油的后尘,成为下一家退市企业,还有待观察。